遏制环评乱象,监管手段要硬起来
我要纠错【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19-02-20 12:22:50

吴学安

只有从执法机制和管理体制上双管齐下,形成合力,才能终结环评乱象,让环评回归独立与公正。

近日,生态环境部向宁夏、内蒙古、黑龙江、河南等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移送了部分环评机构问题线索。在编制环评文件过程中,这些机构涉嫌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编制的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也有部分环评机构为应付检查,弄虚作假,修改多份环评文件。

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环评机构本应该成为卡住环境污染项目、保护环境的一道有力关卡。鉴于环评机构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参与主体、参与方式有较大自由度,一方面,倾向于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参与者和简捷的参与方式,使公众参与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在环评报告中对公众意见和建议不予采纳的理由缺乏充分论证和说明。正因为利益驱动,让环评成为走过场,为环境污染项目开绿灯甚至“保驾护航”,对环境造成污染,也让环评机构丧失了其专业可信度。

环境影响评价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道“闸门”,环评机构和专业人员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今环评市场鱼龙混杂,一些小的环评机构在市场上运作不规范,扰乱市场。但由于现实中对环评造假的惩罚太低,而造假的收益却很高,导致环评造假事件层出不穷。

环境保护是大事,容不得半点虚假。相关环评机构炮制虚假、低劣的环评报告,背弃了起码的职业道德。现在很多企业掏钱委托环评机构出具环评报告,环评单位盲目站在企业一边,丧失了客观、公正立场。这种现状不改变,环评报告的真实性就很难保证。

面对环评造假乱象,生态环保部门应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对环评造假零容忍,进一步加强行业规范,对违规机构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遏制环评乱象滋生蔓延。一方面,监管部门对环评行业的规范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环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严监管,通过加强环评过程的公众监督,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使环评报告更加开放透明;另一方面,要完全避免环评造假,还需要对环评机制进行改革,使环评机构不再直接从项目建设方获得业务,不与项目建设方利益捆绑,成为真正的第三方机构,才能做出客观公正的环评文件。

更主要的是,要让环评机构对环境污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加大环评违法的成本,同时,要加强环评诚信体系建设,把不诚信的、恶意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放入黑名单。只有从执法机制和管理体制上双管齐下,形成合力,才能终结环评乱象,让环评回归独立与公正。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