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直销市场须完善法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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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时间:2019-02-19 09:10:00

曾德金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日前表示,针对直销行业有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商务部已经暂停办理直销相关的审批、备案等事项,正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保健市场整治工作,将全面梳理排查全国直销行业情况。商务部将推动完善直销相关的法规制度,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规范市场准入,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直销行业监管体制,建立直销企业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黑名单”制度,加大违法失信的成本,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近年来,一些直销产品出现的乱象不断见诸报端,其带来的社会危害有目共睹。有网民建议,直销行业关乎国家和公众的利益,亟须完善法律法规,提升监管水平。

有媒体报道称,部分直销行为变成了“拉人头”,商品销售变成了“老鼠会”。为减少销售环节、降低销售成本而出现的直销模式,如今正逐渐变了味。

网民“沈阳旅行家”表示,一些直销模式根本不是以优质产品和客户体验为前提,这必然产生欺骗、忽悠、不择手段。有一些本质上甚至就是传销。

网民“十里八村的年青姑姑”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感觉直销公司就没给我留下什么好的印象,不是虚假宣传,就是与欺骗钱财联系一起,让我不敢再相信,从内心让人厌烦,如传销一般让人憎恨。”

据了解,界定直销和传销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我国在2005年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两个条例。尽管我国商务部早就启动了相关法律的起草程序,但至今尚未出台。

“直销与传销管理目前依据的两个条例,是有一定时代性的。反映到具体管理中,就是直销管理与国际接轨,传销问题仍然按照老办法,主要由工商部门管理。”网民“宋金波”说。

“宋金波”还认为,从以往经验看,短期式执法终究不能代替长期的法治常态建设,也不能代替更现实的监管体系优化。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