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压岁钱被诉”是堂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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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网发布时间:2019-02-15 17:22:21

丁恒情

处理孩子压岁钱问题时,父母要多些法治理性,少些主观随意。

“恭喜发财,红包拿来。”每逢新春佳节,孩子们都会收到长辈给的压岁钱。一个春节下来,压岁钱少则几十元几百元,多则几千元甚至上万元。那么,这笔压岁钱到底是属于孩子还是父母呢?广州一对父子就因压岁钱的归属问题引发纠纷,闹上了公堂(2月15日《云南网》)。

压岁钱的保管和使用问题,一直是年节过后的热点话题,父母和孩子对此可谓是“心有千千结”。尤其是随着孩子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增强,父母因挪用孩子压岁钱而遭“无情起诉”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报道中这名父亲就因挪用孩子的压岁钱,被儿子起诉到了法院,并且法院支持了孩子索回压岁钱本金及利息的诉求。本案的胜诉,给那些习惯性挪用压岁钱的父母们敲响了警钟,无疑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长期以来,替孩子保管压岁钱是许多中国式父母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考虑到孩子缺乏自制力、可能会乱花钱,很多父母都会自以为是地“为孩子做主”,甚至打着“为你好”的旗号,将孩子的压岁钱悉数收缴。还有一些父母片面地认为,压岁钱是人情往来的组成部分,虽然收钱的是孩子,但出钱的还是父母,所以压岁钱应该由父母随意支配。正因此,对于“挪用压岁钱违法侵权”一说,很多父母压根儿就没有想到。

虽然管理和使用压岁钱是家庭私事,可一旦上升到法律层面,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是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由此可见,父母等监护人只有保管孩子压岁钱等财产权益的义务,而没有占有支配压岁钱的权利。很显然,挪用孩子压岁钱的做法不仅是一种价值观念的走偏与错位,也是一种违法侵权的行为。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父母的价值观念也应当与时俱进,防止在“一切为了孩子好”观念的遮蔽下偏离法治轨道。在压岁钱这件事上,广大父母必须清醒认识到,压岁钱是孩子获得的赠与,是属于孩子的财产,应该归孩子所有,自己只有代替保管的权利,绝不能擅自挪作他用。作为父母,与其在挪用压岁钱上花心思,不如在帮助孩子们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和消费习惯上做文章,把管理和使用压岁钱作为一个财富教育的机会,引导孩子正确管理和支配好自己压岁钱。比如,可以鼓励孩子将压岁钱花在阅读、健身等兴趣爱好上,不让孩子“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任意挥霍压岁钱。如此,也能使压岁钱保管得顺心,花起来开心。

一言以蔽之,在父母挪用孩子压岁钱现象普遍存在的今天,这起案件的判决是具有很强现实意义和典型意义的。“挪用压岁钱被起诉”给那些想方设法占有孩子压岁钱的父母上了一堂法治课:处理孩子压岁钱问题时要多些法治理性,少些主观随意。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