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好处费”成干部迈不过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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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甘肃网发布时间:2019-02-15 16:41:48

婧蓝

“收下别人给的‘好处费’后,我每天寝食难安,担心有朝一日会东窗事发,一直在想怎么样把这些钱给退了,但总是拿不定主意。参加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向组织交代问题。”日前,已被立案审查的广东省雷州市乌石镇纪委书记庄某某在检讨书中这样写道(2月12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好处费”是当下民间的一个通俗的叫法,大意是说你跑前忙后为某人做了有利于他的事,他就会给予你一定的报酬,这个就叫好处费。而党员干部收“好处费”也不是一个新鲜事,只是他们得到的都不是“好处”。

其实“好处费”是一些人表达自己感谢的一种方式,在普通人之间这只是让他们双方互惠互利,让他们的关系更和谐,但是这样的语境换在党员干部的身上却万万不可,甚至会导致他们仕途的中断。

毕竟,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本身就是群众赋予的,而为民服务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他们的付出自然也就不能在收取额外的报酬。

只是,“好处费”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还是非常具有诱惑力的,毕竟只有用手中的权力为办事者大开方便之门,就能够让自己获得额外的收入,这样的“敛财”方式自然就容易让他们心动,以至于付诸行动。

正如古人所说,“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看起来这些收取“好处费”的党员干部是得到了好处,但是他们摆不正公私关系,以权力变现的方式就触碰了党纪国法,“好处费”的糖衣炮弹背后却是致命的“毒药”。

所以,党员干部要警惕“好处费”成为自己迈不过的“坎”,在这种“灰色利益”面前更要心中有畏,心中有戒,强化公权为民的意识,才能够严格自律,不被“好处费”蒙蔽双眼。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