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既要“控吸”也要“控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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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发布时间:2019-02-13 17:30:14

冯海宁

杭州也好,深圳也罢,其实都是在控制电子烟吸入或者消费,作用也是有限的。只有从供需两侧同时控制电子烟,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让更多人远离电子烟。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本次修订征求意见稿亮点颇多,不仅拟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公交站台、地铁口等人流密集处也将禁止吸烟(2月13日《羊城晚报》)。

世卫组织早已明确指出,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它更不是戒烟手段。但以年轻人群为消费主力的电子烟消费仍呈现上升趋势。所以,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很有必要。此前杭州率先把电子烟纳入禁烟范围,这次深圳又及时跟进拟进行立法,值得我们关注和解读。

尤其是,深圳作为电子烟主要生产基地,此举具有导向意义,既有助于引导其他地方禁电子烟,也有利于减少电子烟生产。数据显示,全世界约有90%的电子烟在中国生产,而深圳电子烟产值占全国的90%。深圳禁电子烟意义重大。

这将向深圳电子烟生产企业发出一个明确信号,即电子烟市场前景并不光明。企业尽早转行才是明智之举,这无疑有助于减少电子烟生产供应,对于全国乃至全球控制电子烟都有积极作用。因为电子烟生产与消费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

不过,杭州也好,深圳也罢,其实都是在控制电子烟吸入或者消费,作用也是有限的。只有从供需两侧同时控制电子烟,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让更多人远离电子烟。这就是说,要想减少电子烟危害,不仅要“控吸”,也要“控产”。

从“控吸”角度来说,目前已呈现积极变化。除杭州及深圳外,北京有关部门去年表示,将探索公共场所禁止电子烟的可行性。相信越来越多城市会加入“控吸”队伍。但到目前,还没有迹象要“控产”,深圳能不能弥补这个遗憾呢?

显然只有深圳控制电子烟生产,才能从源头减少全国电子烟供应。关键取决于深圳有没有这种决心,因为电子烟产值的90%集中在深圳,如果“控产”多少会影响税收、GDP。但如果深圳下决心“控产”,对于保障公共健康很有意义。

虽然在市场经济中,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东西,企业都可以生产销售,目前我国并没有立法禁止电子烟生产,即企业有生产的自由,但可以通过奖励、补助等手段引导企业主动转行,可达到“控产”的目的。深圳要勇于迈出这一步。

坦率地说,深圳允许电子烟产业、企业集中存在并不明智,因为这是一种“夕阳产业”,全球、全国禁止电子烟的版图还会不断扩大。唯有早日淘汰这样的产业,深圳土地等资源才能让位于更有发展前景、更能创造社会福利的新型产业。

当然,“控吸”队伍不断壮大也能倒逼“控产”。比较理想的情况是,“控吸”与“控产”双拳出击。希望更多城市早日加入“控吸”队伍,也期待有关部门“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禁令落到实处,更期待生产企业认清形势。

其实,国家层面也可以“控吸”又“控产”。比如,国家有关部门起草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应早日出台,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写入其中。再比如,从国家层面控制电子烟产业规模,引导电子烟行业和企业积极转型发展。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