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挪用公款400万元:让年轻人“少在河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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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青年报发布时间:2019-02-12 17:05:00

夏熊飞

“卫生院会计挪用公款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财务管理不重视,监督不到位,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2019年1月11日,在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庭审现场,东阳市佐村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杜玉堂几度哽咽。

杜玉堂口中的会计,是曾在佐村镇中心卫生院担任会计的张初蕾。从2007年12月至2016年6月,这位90后贪污人民币5万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400余万元。2017年8月,张初蕾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本是一桩“旧案”,为何又牵扯出卫生院原院长失职案件呢?原来在挪用公款一案中,起初除了张初蕾被判刑之外,其他无一人被追责。而在2018年7月,东阳市委第四巡察组在对市卫计局进行巡察时,才发现该问题并将线索移交至东阳市纪委监委处理,这也才有了后续的进展。

不管张初蕾是否为90后,亦无论她挪用公款所为何事,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与挪用公款,且数额巨大,接受法律制裁,是其为自己违法行为应付出的代价。

依法惩处一个挪用公款的90后干部容易,但如果不对她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加以剖析,不及时发现并堵住客观方面存在的漏洞,那可能还会有更多年轻人在同样的岗位上栽跟头。不少地方出现过同一岗位上“前腐后继”的现象,根子就是出在只重视个案调查与对个人处理,而没有深究制度与监管可能存在的问题上。

在挪用公款案“尘埃落定”之后,再来查处原院长、现任院长以及出纳等人员的失职失察问题,既是“一案双查”的要求,也是希望通过这一典型案例来给监管部门提个醒:党员干部保持廉洁自律固然重要,但更可靠也最基本的是良好的制度保障。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我们应该尽量让年轻干部“少在河边走”,如非走不可,也得为他们配齐防水装备。

就张初蕾挪用公款一案而言,制度漏洞可谓层出不穷,监管也几乎是形同虚设。原院长杜玉堂对单位财务疏于管理,未形成完善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导致本该由会计出纳分开保管的银行印鉴、转账支票由张初蕾一人保管;金啸骝未全面履行出纳职责,将本该由自己保管的U盾推给张初蕾保管,并且对银行存款日记账未做全面登记,也不拿会计账和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甚至在发现卫生院资金可能出现问题后,也未及时跟院领导反映;新院长马立强到任后依然对单位财务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财务管理漏洞,纵使张初蕾继续作案。

在财务制度与监管方面,佐村镇中心卫生院从上到下可谓层层失守。如果说张初蕾敢起挪用公款的念头是个人法纪意识淡薄的问题,那违法行为能持续近十年之久,数额达400万元,形同虚设的制度与监管也绝对是“功不可没”。分析这些外部客观因素,并非为张初蕾开脱,而是假如有警钟时刻长鸣、监管无处不在的环境,她或许就不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也不至于给国家与集体造成重大的损失。

如果不是巡察组及时发现问题,因挪用公款案受惩处的只有张初蕾一个人,佐村镇中心卫生院在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可能继续恶化。在可以想见的将来,也许有第二个张初蕾出现。

严是爱宽是害,党和国家培养一名年轻干部不容易,年轻干部能走上重要工作岗位也是历经千辛万苦,对自我要求的松懈,又缺乏一个“不能腐”的外部环境,都可能导致过往努力化为乌有。处理个案、惩罚个人从来不是目的,而只是反腐与廉政建设的手段。在个案中,只有发现共性与根本性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方能从根源上扼制腐败现象。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