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反腐败工作走向法治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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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日报发布时间:2019-02-03 10:55:00

秦芳菊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强调,要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这为新时代中国反腐败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是新时代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障,也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监察法的制定施行,使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加强了党的领导,有利于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监察体系,意义重大深远,为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因此,我们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在反腐败工作中,要把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贯彻到反腐败工作的各项工作中,在制度构建、规则设计、工作举措等环节都要秉持法治观念,逐步完善反腐败法制,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信心。

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是法治反腐败工作的结果,更是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的必然要求。反腐败工作须严格依法依规依纪推进,明确工作职责,提升法治化水平,这既是工作要求,也是政治要求。反腐败工作要以法治化为基础,保障工作流程规范化,保证国家监察权顺畅行使,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构建系统完备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监察权力的行使和落实,须以国家权力为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同时要充分发挥优势,守住纪律,坚持法律,规范工作流程,监察委员会、检察院、法院各机关相互配合,完善权力衔接和制衡机制,以法治化反腐败规范反腐败工作流程,使国家监察权行使更为顺畅。在权力行使中,要注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干部的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严格依据宪法和法律,以及党的纪律,坚持原则与规则,构建一体运行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开展有法可依,有纪可遵,权力在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

反腐败工作要坚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监察体制改革是我国构建和完善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部署,是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和治理能力逐渐现代化的重要表现。监察体制改革与推进反腐败工作进程相辅相成,改革的不断深入有助于反腐败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助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不仅明确了改革的根本目的,而且揭示了改革的本质属性,为监察体制改革和反腐败工作推进指明了方向,因此改革要坚决明确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深入,逐渐细致,聚焦职能和任务重点,关注机构和队伍调整,构建权威高效、层级明确的监察体系,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党的领导和主体责任,确保党对反腐工作的领导权。同时在改革中要充分调动监察干部主观能动性,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内部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同时转变工作思想,认识到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肩负起改革重任,在工作中严明党的纪律,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双管齐下,不断提高监察机关治理能力。

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是我国新时代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下,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进程必将取得成功,有利于我国监察体制改革,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

(责任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