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限高架不能总拿生命做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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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网发布时间:2019-01-02 10:07:40

马涤明

据央视新闻报道,12月27日下午2点左右,湖北武汉洪山区白沙洲大道,一辆双层公交车撞上了3米高的限高架,事故造成8名乘客受伤,其中2名伤者因抢救无效死亡。

按照当地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公交车不能驶入白沙洲大道。事发处的限高架标注3米高,而标准双层巴士至少距地面4.8米。显然,公交车司机应在此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尽管如此,这种“硬限高”设施的合理性,仍值得讨论。

几乎每年,各地都有车辆因道路限高架发生事故的新闻发生,其必要性与合理性备受质疑。在道路上设置限高架的目的,是阻止超出规定高度的车辆通过,是限高治超的一种管理措施。从保护桥梁道路、防止过重荷载的方面说,确有必要。但这种措施在阻止违规车辆的同时,也将车辆中的人员置于危险:超高车辆的司机一旦出现判断失误,就可能造成“削顶”事故致使车内人员伤亡。

任何的城市设施管理,都不能只注重有效,而忽视了安全问题。此事中,涉事司机当然负有保证车辆安全的责任,应当严格遵守限高规定,但地方管理部门,也不能将安全问题完全托付给司机。涵洞、桥梁等构筑物,自然限制了通行物体的高度,但人为设置限高架时,管理的人性化,也需要地方管理者主动而为。

目前,我国对限高架的高宽、活动装置、颜色、材质等并无具体标准,不同道路的设计标准不一。从媒体报道来看,各地各种限高架不但品种多,且设立的部门也不一样:既有地方政府部门设置的,也有企业、村组织立起来的。保证公众生命安全是才最根本的,那么,这种没有制度依据的道路限高管理措施,是否应该得到改善?现在,很多地方和部门都在拿延续下来的惯例作地方管理依据,这种思维方式是不可取的。

眼下而已,国家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应出台规范性政策,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限高架责令拆除。“硬限高”的方式,也应改为“软限高”,即便车辆撞上也不会发生严重的事故,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过往行人的安全,更避免了交通惨剧的发生。

(责任编辑: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