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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7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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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素质靠什么再上新台阶

    □司法改革驶入深水区

 本报记者 王斗斗

  “个别政法干警素质不高,特权思想严重,滥用手中权力,说白了还不是对咱老百姓没感情!”
  “司法干警直接腐败的金额是可以统计的,但它带给老百姓利益的损失却是无法估量的,我们期待能强化队伍建设,那才是咱老百姓最想看到的。”
  据记者了解,这是当前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司法水平该如何与人民的要求相适应?记者从权威部门了解到,针对政法队伍建设,中央在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方案中已经明确了系列方针:
  改革完善政法队伍的人员招录和教育培训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司法考试制度,对通过司法考试并录用的司法人员,也要进行正规的岗前培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政法队伍编制不足和西部地区基层法官、检察官人才断档问题……
  如何将中央的方针落到实处?政法队伍该怎么带?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职业准入制把住“入口关”

  “执法者就是社会的外科医生。一个社会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病,这就需要执法者对这些病加以治疗。”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打了个形象的比方。
  “如果一个执法人员不精通法律,执法不规范,就会加重病情,引出某些不安定因素。”龚佳禾说,这就要求执法者具有高素质。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王少峰告诉记者,2003年以来,检察机关共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11512名、选调生1339名。最高检带头推行检察官遴选制度,分两批从全国检察机关公开遴选检察官29名,全国大多数省市也启动了这项工作。
  人民法院同样严把法官的准入程序,建立了包括法官任职条件、遴选任命程序、法官职务晋升等严格的法官职业准入制度,从学历、任职资格等方面提高法官职业准入门槛。同时,努力拓宽法官来源和渠道,探索从下级法院优秀法官中选任法官,一些法院尝试从法律专家学者和优秀律师中选拔法官。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刘贵祥告诉记者。
  从最高人民法院机关看,在公务员招录方面,坚持“凡进必考”的进人原则,2005年以来,共招录了300余名公务员,总的招录人数在中央党群机关中是比较多的。
  “以往长期存在的忽视法官职业特殊性、法官选任几乎没有任何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要求的现象,得到有效改变。”刘贵祥说。
  在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多年来一直坚持“凡进必考、省级统考”制度,司法部政治部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省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录用考试题库”用于录用专业考试。同时,晋升警衔也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并考试合格。对不合格的警察,依法做好辞退工作,进一步疏通“出口”,保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纯洁性。

  解决编制紧缺人才断档

  编制紧缺、人才断档,目前已在各地政法机关,尤其是西部地区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
  据司法部披露,司法行政系统编制紧缺突出的主要是监狱警察和基层司法所。
  “基层司法所编制严重不足,保障不到位,干部负担过于繁重,必要的学习培训时间难以保证。监狱警力紧缺,不仅安全防范工作和教育改造工作受到影响,警察身心疲惫,身体和心理健康也都受到影响。”司法部政治部副主任郑和平告诉记者。
  “司法行政机关与其他政法机关相比,工作面更宽一些,担负着政府有关社会管理、刑罚执行、公共服务等多方面职能,各方面职能的充分发挥,都对和谐社会建设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国家政法机关的机构设置和编制使用上必须统筹兼顾,通盘考虑。”郑和平说。
  郑和平透露,司法部已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警察分类管理意见,拓宽监狱劳教警察的职业路径。目前正在向有关部门汇报,积极争取提高基层司法所干警的执勤补贴标准,争取解决监狱和司法所警力不足问题。
  人民法院也发出了同样的呼声。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提出了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增加政法专项编制的建议。
  张文显的一个理由是,我国尚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通过案件的形式涌入人民法院,导致人民法院每年的受案量节节攀升。
  另一个理由是,今年4月1日,修改后的民诉法生效后,人民法院现有的再审力量很难满足再审工作大幅增加的需求。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中央编办等部门非常关注法院系统面临的案多人少的矛盾,近两年已分3次为法院补编约5万名。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努力申请机动编制,以便重点解决西部基层法院法官断档问题和东部基层法院审判力量短缺问题,同时组织本院和东部发达地区法院的专家型法官组成西部讲师团,赴西部地区为基层法官授课,旨在提高西部法官的适用法律能力、庭审驾驭能力、司法调解能力和诉讼文书制作能力。
  “中组部等部门也给予了大力支持,正在着手制定《关于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的任职人选暂行办法》,探索改革完善法官录用体制,不断拓宽法官来源、渠道。”刘贵祥告诉记者。
  据了解,就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检察官短缺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缓解这一问题的有关意见。2003年以来,采取公开方式为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选拔初任检察官378名,上级院改变编制使用方式,直接为基层院招录人员1342名,东西部互派干部挂职174名,选派援藏干部50名,有效缓解了人员编制紧缺的困难。

  岗前培训确保素质过硬

  “我那时是刚从警校毕业的大学生,为期3个月的‘首任必训’似乎又把我带回到了在大学紧张而有序的警营生活。同样的起床哨、同样的熄灯号、同样的训练、学习、管理,只是更累,更苦……一天将近14个小时的严格训练压得你喘不过气来,不过我还是坚持下来了。”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的徐宣武笑着对记者说。
  公安部政治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公安机关对于新录用的人民警察,都要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对非公安院校毕业生,培训还要更严格,时间多为一年以上。
  在改革开放初期,法官队伍素质的良莠不齐曾令许多人忧心忡忡。刘贵祥告诉记者,在法官法实施以前,很多人并未经过严格选拔就进入了法官队伍。
  为提高法官队伍的素质,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3月重新修订了《法官培训条例》,将法官培训分为预备法官培训、任职培训、晋级培训和续职培训。2006年至今,国家法官学院及其分院已培训法官60余万人次,并于2006年实施了预备法官培训规划,2006和2007年即培训预备法官5200人,2008年培训计划数为6000余人。为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培训能力,最高人民法院确立并实施了初任法官接受为期一年的职前培训的相关制度,对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任命为法官。
  检察机关则对新进的干警都进行认真摸底,制作了详细的培训方案。2003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8952期,培训检察人员461598人次。
  到2006年底,检察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达到70.6%,比2002年底提高了31.4个百分点,其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比2002年增加了4838人。
  “检察机关加强司法考试的组织和培训工作,检察人员司法考试通过率持续提升,从2002年的8.28%上升到2007年的37.27%。5年中通过司法考试的有20503人,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王少峰说。

  督察制预防腐败

  对于政法机关腐败,老百姓总爱说:“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如何预防政法机关腐败行为的发生?记者调查了解到,政法机关纷纷建立了督察制,让政法干警的行为处于监督之下。
  司法部为加强劳教人民警察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警务督察制度,下发了《加强警务督察工作的意见》,强化了由专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对监狱、劳教所及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在执法执勤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的现场监督和检查。
  郑和平告诉记者,警务督察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强,必须由专门的机构和队伍来承担。司法部加强了对各地警务督察工作的指导,各省区市的司法厅局也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管理部署所在辖区的警务督察工作,并取得了显著工作成效。
  来自公安部的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共开展现场督察49万次,受理核查检举控告7.3万件,发现查纠问题11万件,提出督察建议2.9万件,发督察通知书、建议书、决定书8921份。
  “2008年警务督察工作要更加体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保障奥运安保工作措施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大力整治公安队伍形象作风和执法服务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树立以人为本、公正执法、文明执勤、热情服务的中国公安良好形象。”公安部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下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
  “这一制度突出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具有动态性和警示性,强化了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刚性和力度。”王少峰告诉记者。
  据统计,2007年,对检察人员的控告、举报比2003年下降37.6%,因违纪违法被查处的检察人员下降51.2%。其中检察官利用检察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从2003年的277人下降到2007年的92人,下降了66.8%。
  关于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最高人民法院是否有思路上的转变?刘贵祥认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在工作思路上不存在转变的问题,但应该不断有所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下发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等文件,并且正在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惩戒制度。根据当前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情况,最高法院提出,要由被动防御转向主动预防,由阶段性的集中整治转向制度反腐,由事后查处转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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