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溪乡“墟日理事”止纷争


  本报讯 王雄记者郭宏鹏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台溪乡村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群众发生矛盾纠纷难以得到及时调处。“全国模范司法所”———台溪乡司法所针对当地群众每月逢五、十日都有赶墟的习惯,在台溪、清溪两个片区建立“墟日理事”制度,
群众有想法、有矛盾纠纷可借着赶墟的机会,到村调委会反映,由调委会及时调解处理;村调委会无法及时处理的,再由乡司法所进行调解。自设立“墟日理事”制度以来,台溪乡司法所调处纠纷382件,成功率达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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