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委原宣传部长黎元江被查处
本报广州7月23日电(记者游春亮)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今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州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广州日报社原社长黎元江案的查处情况。
据查实,黎元江在担任广州日报社总编辑、社长和广州市委宣传部长期间,涉嫌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人民币32.7万元、美金2.9万元、港币1万元;收受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各种名义送给的款项共计人民币108.58万多元;收受礼金人民币6.36万元、港币5000元。
经查,黎元江还用公款为其岳母装修住房;对未经批准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并违规截留、少计境外广告费收入港币共8440.5万元,致使报社偷逃税收港币共2639.81万元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就黎元江涉嫌严重经济违纪违法问题,日前,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黎元江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给予行政开除公职处分;鉴于黎元江已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