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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己当求“事无不可对人言”

2022-08-16 18:31:32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 -标准+


■唐继光


●要按照“事无不可对人言”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人做事始终保持光明磊落、诚实坦荡、表里如一的作风

司马光是北宋著名政治家、史学家、文学家,其主持编撰的著作《资治通鉴》名垂青史。他自少至老,语未尝妄,自言“吾无过人者,但平生所为,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意思是“我没有过人之处,只是平生所做的,从没有不能对人说的事情”。

一次,司马光要卖一匹马。这匹马毛色纯正、身形高大,只可惜夏天刚得了肺病。司马光对管家说:“这匹马曾经得过肺病,你一定要告诉买主。”管家笑了笑说:“哪有人像你这样呀?卖马的怎能把人家看不出来的毛病说出来!”司马光不认同管家的看法,对他说:“一匹马多少钱事小,对人不讲真话,坏了做人的名声事大。我们做人要是失去了诚信,损失将更大。”左邻右舍知道这件事后,纷纷称赞司马光为人诚实坦荡。

诚实坦荡,也是共产党人修身所追求的品质。在这方面,我们党一贯倡导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老一辈革命家留下了许多教诲。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讲:“在党内没有要隐瞒的事情,‘事无不可对人言’,除开关心党和群众的利益外,没有个人得失和忧愁。”周恩来同志也讲过,“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是最老实的人”。陈云同志曾指出:“党员对党隐瞒应该向党报告的事情是极端错误的。我们共产党不允许党员有这样的行为。”这些言之凿凿、掏心见胆的话语,现在读来仍让人受益无穷。

然而反观那些因违纪违法而身陷囹圄的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规矩不可谓不清楚,却依然滥权妄为,有的家风不正纵容家人大肆敛财,有的弄虚作假违规多占住房,还有的信念迷失肆无忌惮追求个人享乐……这些人出事前大都精心伪装自己,自以为手段高明。他们在公开场合讲的、向组织报告的、给外人展示的和自己背地里所干的大相径庭,与“事无不可对人言”的坦荡磊落相去甚远,最终在法纪的监督审视下原形毕露,受到严肃惩处。这从反面告诉我们,在为人处世、履职用权、律己治家的过程中,要按照“事无不可对人言”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人做事始终保持光明磊落、诚实坦荡、表里如一的作风,摒弃“暮夜无知者”的自作聪明,一事当前,在决定该不该做、能不能做、值不值得做的时候,多用制度的尺子卡一卡,常用法纪的天平量一量,三思而后行,就不会滑进腐败堕落的深渊。

大智若愚,大巧若拙。在一些精于世故、善于钻营的人眼里,“事无不可对人言”或许会被看成胆小、老实甚至是愚笨。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人总有一天会明白,自作聪明的人往往“聪明反被聪明误”,触犯党纪国法而断送前程,乃至失去自由身。在正风反腐强高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态势下,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尤其要追求和砥砺“事无不可对人言”的坦荡胸襟和诚实品格,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把自己置于党纪国法之下,对应办的、合法合规的实事好事,踏踏实实去办,确保办出成效;不能办的、不合规的、见不得人的事,无论是因人所扰、因情所托还是因利所诱,无论是公开场合还是私底下,都坚决抵制不办。要以良好的作风形象回报组织培养,不负官兵信任,使所做的事能够经受住历史、人民和实践的检验。

编辑:廉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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