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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处纪念设施焕发荣光
发布时间:2021-09-06 15:45 星期一
来源:解放军报


■穆云翔  董炎

【新闻】前不久,中宣部、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重点对县级以下(含县级)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集中整修,从根本上改善整体面貌,大力提升英烈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功能。

【评论】

“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我们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留下了大量的革命旧址、遗迹遗存和纪念设施。广袤中华大地上的英烈纪念设施,铭记着无数革命先烈为党的事业付出的伟大牺牲,是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是鲜活的党史学习教育教材。

“当珍惜,永葆河山赤,地久天长。”国家高度重视英烈纪念设施的保护利用工作,推出了一系列务实举措。我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明确,根据纪念意义和建设规模,对烈士纪念设施实行分级保护管理,分为国家级、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要求按级负责、对口管护。

从现实情况看,国家级、省级纪念设施普遍保护较好,基础设施完善、教育功能突出。但不少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护不是很到位,有的设施破损、年久失修,有的无防护措施及相应标识……这既是对英烈的不尊重,也不利于存续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开展红色教育。

如今,相关部门联合实施县级以下英烈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十分必要,势在必行。各地要充分利用这一契机,针对基层英烈纪念设施点多面广、资金缺乏等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投入力度,区分相关责任,真正做到不漏一处、应修尽修,切实让每一处英烈纪念设施都焕发新的荣光。

“躯壳纵填沟壑去,精神犹在海天张。”修缮维护纪念设施的同时,还要充分挖掘整理好英烈的感人事迹,丰富深化地方革命史,为军地缅怀纪念英烈、弘扬英烈精神提供庄严肃穆的场所和环境。这才是整修英烈纪念设施的真正意义所在。

(作者单位:武警绥化支队)

责任编辑:廉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