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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人情不能徇私情
发布时间:2021-08-11 17:51 星期三
来源:解放军报


■王懿 王光伟


“七一勋章”获得者李宏塔,曾任安徽省民政厅厅长,始终保持着清正廉洁的质朴本色。儿子结婚,单位同事前来祝贺并送了红包。为不破坏婚礼气氛,李宏塔照单全收,但第二天便将所有的礼金如数奉还。看似不近人情的他,面对群众却最重“人情”:视孤寡老人为父母,视孤残儿童为子女,视民政对象为亲人,尽其所能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困难群众解愁。

马克思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个人都需要社会交往,需要精神交流。人的成长过程,就是交往半径不断扩大的过程。除了家人、亲戚、乡邻外,领导干部还有不少老战友、老同学、老领导、老同事等。无情未必真豪杰。领导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但情谊再浓,都不可越纪;往来再密,都不可违法。正如习主席所要求的,“正确认识和处理人际关系,做到既有人情味又按原则办”。

如何处理讲人情与讲原则的关系?毛岸英同志在1949年给亲戚的一封信中,道出了共产党人的人情观,也是我们每名党员待人接物应当恪守的原则。他在信中写道:“反动派常骂共产党没有人情,不讲人情,如果他们所指的是这种帮助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做官发财的人情的话,那么我们共产党正是没有这种‘人情’,不讲这种‘人情’。共产党有的是另一种人情,那便是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对劳苦大众的无限热爱,其中也包括自己的父母子女亲戚在内……”

人情味如河,原则性如堤,什么时候人情味都不能逾越原则性。然而,个别领导干部把讲人情变成徇私情,碍于情面、场面、脸面而无原则地“开口子”、无底线地“放水”。有的将正常的人际关系扭曲,令真挚的情感异化,用哥们义气代替同志友谊;有的用私人感情取代组织原则,把人际交往等同于利益输送;还有的甚至拉帮结派,搞起了小山头、小团体、小圈子,不知不觉掉入陷阱而不能自拔。

“人情得足,苦于放纵,快须臾之欲,忘慎罚之义。”在处理人际关系和人情问题上,领导干部既要真诚待人、乐于助人,更要讲党性、讲原则,“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特别是当个人感情同党性原则、私人关系同群众利益相抵触时,必须毫不犹豫站稳党性立场,坚定不移维护群众利益,绝不拿原则做交易,绝不用党性换人情,即使被人指为“无情”也在所不惜、不为所动。

(作者单位:69250部队)

责任编辑:廉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