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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丰碑上的“五个一号文件”
发布时间:2021-05-18 10:14 星期二
来源:解放军报


波澜壮阔的中国改革事业,发端于农村。从1982年到1986年,党中央制定和颁布了关于农村工作的五份文件。这五份文件记录了中国共产党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指导中国农村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对实现农村改革率先突破、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解放农村生产力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总结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农村改革,进一步放宽了农村政策,肯定了“双包”(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制。

1983年1月,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式颁布。文件从理论上肯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文件要求全面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使农民吃了“长效定心丸”。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心内容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取消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对粮、棉等少数重要产品采取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国家还将农业税由实物税改为现金税。

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文件进一步摆正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肯定原有的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的同时,强调增加投入,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五个一号文件”使亿万农民逐步从绵延数千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产模式中解放了出来,通过非农经营等方式,在解放生产力的同时,实现了劳动力自身的进一步解放,为中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精神动力。

(王楠、张翔整理)

责任编辑:廉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