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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力量助推国防建设

2021-04-02 09:00:00 来源:中国国防报 作者: -标准+


■郝东红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再次提及涉军维权,并特别点赞了内蒙古、海南、西藏等法院主动送法进军营、开辟涉军维权绿色通道和湖南法院为戍边战士提供后方坚强司法保障等工作。以法治力量助推国防建设,既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题中之义,也是政法系统爱国拥军的生动实践。

“不怕打仗流血汗,就怕权益受侵犯。”家门连着营门,军属牵动军心。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类似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劳动报酬等纠纷时有发生,困扰着军人家属;家庭矛盾、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等涉法问题影响官兵安心服役;诋毁英烈、假冒军人身份诈骗等违法行为,也易伤害官兵感情。涉军维权工作既事关军人家门冷暖,又连着军队营门安定,如果悬而未决、久拖不决,不但会给军人家庭造成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还易牵扯部队精力;如果处理不公不当,甚至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不利于国防动员和兵员征集。因此,处理好涉军维权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导向、法治效应,对巩固军心、助力强军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近段时间,一些在网上诋毁戍边英雄的宵小陆续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网络大V“辣笔小球”恶意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江苏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适用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准逮捕,并在军事检察机关支持配合下,开展公益诉讼调查。从家属拿起法律武器为邱少云、“狼牙山五壮士”等英烈维权到各地公安部门主动出击依法惩处诋毁戍边英雄人员,从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到民法典中的“英烈条款”,我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有序推进涉军维权工作还需从顶层立法做起。在专项立法时需充分考虑涉军群体利益诉求,出台保护性条款;需在广泛倾听呼声、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扫清涉军维权存在的法制盲区和短板,检视发现地方性规章制度与上位法相违背、不一致的地方,有序推进法律法规的起草、论证和修订审议,确保维权有抓手、执法有依据、处罚有章程。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当作分内之事,满腔热情为军队建设、为广大官兵排忧解难。”涉军维权工作牵扯多地、涉及各方,只有以“一盘棋”思想,打出整体作战、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组合拳”才能确保常态推进、抓出成效。国家和省市法律监督机关需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涉军维权法规的实施,并视情开展专项行动和巡查巡视。在顶层设计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军地、联通上下的涉军维权网络,加强军地协调沟通机制、固化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督办程序,切实把涉军维权工作纳入党政军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理目标管理体系,真正让涉军维权工作成为各地各级各部门的自觉行动。

同时,涉军维权工作要强化向战为战意识。牢固确立战斗力标准和官兵需求导向,推进部队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为战斗力提升卸“包袱”。开辟军人军属维权绿色通道,为官兵安心服役稳“后院”,切实为部队官兵练兵备战创造安定团结的法治环境。

编辑:廉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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