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擘画新时代北斗法治新蓝图

2020-11-26 10:59:34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标准+


□ 本报记者 陈丽平

11月23日至25日,第十一届中国卫星导航年会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年会以“卫星导航,全球新时代”为主题,聚焦北斗系统迈入全球服务新时代所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

图为年会现场。 杨静帆 摄

11月23日,中国、美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卫星导航系统主管部门代表,以及联合国外空司官员分别介绍了各卫星导航系统和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国际委员会(ICG)的最新进展。

中国卫星导航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杨军从系统建设、应用推广、国际合作等方面,介绍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设与发展。

杨军强调指出,我国从国家层面强化政策统筹设计,发布《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白皮书,系统诠释了北斗系统的发展理念和政策主张,各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配套政策持续跟进。同时,卫星导航条例按照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有关要求,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正在修改完善。

会上,各国分别介绍了政策法规建设。美国代表介绍了GPS政策的基本情况和最新进展,《2004年PNT政策》正在推进更新,为提升美国PNT应用安全与弹性于今年2月发布PNT总统令,并介绍了美国GPS领导管理机构的有关情况。

11月24日,中国卫星导航年会政策法规论坛就北斗法治建设进行专题研讨,来自中国法学会、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行业企业等单位领导和专家参加了本次论坛。

专家在研讨中强调,今后卫星导航发展方向可概括为“一个中心、两手抓”,即以卫星导航体系的创新发展为中心,一手抓高质量发展,一手抓推广应用。卫星导航未来发展应坚持建用一体、内外一体、远近一体、天地一体。当前,北斗已经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应力争做到能用尽用、能替则替。

专家们一致认为,北斗系统发展取得今天的成就,是发挥举国体制优势,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结果。当前需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是,构建高层次、有权威的国家卫星导航集中统一管理机构。

北斗政策法规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杨君琳提出,北斗需要法治、北斗呼唤法治、北斗迈向法治,北斗法治建设应抓住卫星导航常态化管理体制机制核心问题,解决制约北斗立法瓶颈问题;系统化推进北斗法治建设,保障北斗系统在法治轨道上长远健康发展;聚焦安全风险防范,保障北斗系统安全稳定持续运行;营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坚定全球用户使用北斗信心;开展卫星导航国际法治合作,为全球开放兼容卫星导航秩序提供法治支持。

与会代表对加强北斗法治建设的紧迫性进行了讨论,认为卫星导航条例是国家立法,对确立北斗系统作为国家基础设施法律地位,建设一流世界卫星导航系统,打造世界一流时空信息服务体系,具有根本性的基础保障作用。

来自国防知识产权局的工程师苏林立足加强官方标识保护的大背景,以北斗标识为切入点,从北斗标识的应用现状、北斗标识现行法律保护的可行性,以及加强北斗标识管理的建议进行了系统介绍,为更好地保护北斗品牌合法权益提供了法治新思路。

中国卫星导航工程中心副研究员曹坤梅介绍了北斗应用示范项目政策法规保障机制,体现了政策法规对北斗应用推广的引导、规范、保障作用,建议持续加强运用政策法治手段,进一步发挥示范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潘春娟结合卫星导航条例立法,分析了法律事务部行政法规中设立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并从美国GPS、俄罗斯GLONASS、欧盟GALILEO相关立法经验借鉴、我国卫星导航现有法律法规建设实证分析等有关视角,对法律责任问题提出深入思考和意见建议。

来自武汉大学的肖顺云介绍了我国“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政策,结合福建省发展卫星导航应用产业实践,发挥“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政策优势,推动卫星导航应用产业快速发展。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北斗法治建设事关中国北斗卫星导航事业长远发展,要从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北斗、布局法治北斗,促进北斗在法治轨道上向更高层次发展。未来,北斗法治建设任重道远、既有机遇也有挑战。应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发挥法治在北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保障作用,为卫星导航的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本报成都11月25日电 


编辑:廉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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