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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单位经费结算报销暂行办法》6月1日施行
报销方便 官兵点赞
发布时间:2019-06-14 10:33 星期五
来源:中国国防报


本报讯 李军波、黄帆报道:“以后出公差可以使用个人银行或微信、支付宝购买车票……”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军分区组织《军队单位经费结算报销暂行办法》相关政策宣讲,正在补办公务卡的动员处参谋李洪启听后如释重负,他正为去省军区参加集训没有公务卡结算犯难,“结算报销扩大了支付方式,方便了我们网上购票,为好政策点赞!”

日前,中央军委适应调整改革形势任务要求,结合部队实际,制定印发《军队单位经费结算报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共7章50条,包括总则、业务经办、审批管理、财务审核、资金支付、监督检查、附则等内容。

为便于基层官兵掌握理解相关政策,牡丹江军分区组织了专场宣讲会,相关业务人员围绕官兵咨询较多的异地执行任务如何办理结算报销、电子凭证如何报销、单位领导如何审核监督等10个问题现场答疑。在此基础上,他们制作下发《暂行办法》相关流程图解,使业务流程和报销凭证要件一目了然。

结算报销是军费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以往,相关规定要求分散在预算、审计、资金管理等制度办法中,存在支付方式受限、报销难、报账慢等问题。宣讲会现场,多家单位财务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对结算报销的业务流程进行了重新规范,职责分工明确,更具操作性,极大提高了经费报销的效率。《暂行办法》的出台,对规范军队单位经费结算报销、提高经费保障效率、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廉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