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肩负着大国工匠、能工巧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重任。将劳动教育与工匠精神培育深度融合,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这不仅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养成良好劳动习惯,更能锤炼其刻苦钻研、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职业品格,为人才全面发展和国家产业升级提供坚实支撑。
从逻辑关系看,劳动教育侧重于实践技能的习得和劳动素养的养成,而工匠精神培育则聚焦于专注敬业、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等职业价值观的内化。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职业院校推进两者的有机融合,旨在推动学生实现深刻转变,从偏重知识学习转向知行合一,从被动接受理论转向主动实践探索,最终达成道德情操、职业精神、技能水平、创新思维和社会责任感的全面提升,使人才培养模式更加契合时代发展与产业变革的需求。
构建融合课程体系
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推动劳动教育与专业教育、思政教育深度融合、有机统一,设置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应涵盖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劳动技能等重要内容,在学习文化知识之外,组织学生系统、有目的地参加生产劳动、生活劳动、服务性劳动,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加快修订完善《职业院校劳动教育课程标准》,明确劳动教育内容涉及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两大类,其中理论课程以培养学生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树立工匠精神为目标,应涵盖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劳动习惯、创新创业、劳动法规、劳动精神等教学内容;实践课程以培养学生劳动技能、工匠技能为目标,应以职业需求为导向,对接岗位工作内容,涵盖日常生活劳动、专业实践等内容,帮助学生认识到劳动教育价值与工匠精神内涵的内在统一。
开设劳动教育选修课程,将劳动教育嵌入专业课程体系。基于不同专业学科特征,增设符合新质生产力需求的劳动教育课程。尤其应将劳动教育与思政教育相融合,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劳动教育中的引领作用,确保劳动教育覆盖全体学生,培养学生劳动品质。积极运用数字技术,赋能教师开发、整合与完善劳动教育配套教学资源(如数字化课件、慕课、虚拟仿真项目、习题库等),为教师深度挖掘各类劳动教育课程中蕴含的工匠精神要素提供有力支撑,辅助教师更好地开展融合教学。
打造产教实践平台
深化校企合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建共享集劳动教育与工匠精神培育于一体的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践基地,促使工匠精神深入人心并转化为职业能力。依托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精准分析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与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精选匹配度高的合作企业,主动与企业开展长期合作,共建共享创业孵化器、专业化劳动实践基地、智慧工厂实验室等多样化实习实训平台,创设实践教学环境,为教师加强实践教育提供基础设施和软件支持。借此途径,职业院校应精准了解行业对职业人才的需求,调整劳动教育内容,确保劳动教育和市场需求相契合。组织学生参与生产制作、产品设计、农产品种植、工业产品设计、技术研发等实践教学活动,体验劳动中苦乐交织的独特魅力,感悟工匠精神的内在要求;组织学生参与工作坊与各类专题讲座活动,与行业精英进行面对面交流学习,开阔学习视野,实现技能提升,培养发现并解决问题的能力与谦虚务实的素养。
积极拓展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场域,组织学生深入参与“三下乡”、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大型赛会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与劳动锻炼,使学生真正深入乡村、深入生产劳动一线、深入人民群众之中,在服务奉献社会中,增强劳动素养,增加人生阅历,回归劳动教育的本真,领略行业杰出劳模风采,在真实职业情景体验中感悟工匠精神的必要性,提升工匠精神在学生中的感染力,使学生逐渐将工匠精神视为自己的价值追求。
创新竞赛育人机制
将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作为重要抓手,推进职业院校劳动教育与工匠精神培育有效融合。鼓励师生积极参加“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赛事,交流学习其他职业院校学生优秀的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此过程中,专业水平和能力较强的教师、学生发挥榜样作用,引导技能人才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和价值观,确保技能与品德并重,弘扬新时代工匠精神。
建立健全以赛促教常态化机制。例如,建立校院两级竞赛体系,鼓励各二级学院结合专业特色定期举办校级技能竞赛,并轮流牵头组织跨学科、跨专业的综合性创新竞赛;设立专项资金,引进行业专家担任评审,与校内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参与竞赛活动,充分展示学生知识水平、职业技能、劳动技能等,给予学生全面、客观的评价和指导,激发学生创新精神。指导教师团队及时组织赛后复盘与反思活动,让学生分享比赛心得和成功经验,总结失败缘由,主动弥补自身的不足之处,提升融合教育实效。通过持续建设,着力打造具有校本特色的“劳动教育+工匠精神培育”品牌项目,联合同地区其他职业院校或者不同地区同类型院校发起职业竞赛,加强资源共享,节约竞赛成本,更好地提升学生的职业竞争能力、劳动能力。
完善多维评价标准
构建科学有效的多维度评价机制。在关注学业成绩的同时,将劳动教育理论认知、实践操作能力、职业行为规范、工匠精神内化程度等作为核心评价维度,采取课堂表现、项目报告、团队合作、实践操作等评价方式,汇总过程性评价数据,综合评价学生实际能力、劳动实践潜力、职业选择科学性等,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全面性。
将工匠精神的评价标准纳入评价体系。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价值根基,在评价中渗透文化自信教育,引导学生深刻理解工匠精神、劳动精神的历史渊源与文化底蕴,增强弘扬和践行工匠精神的自觉性与使命感。鉴于此,设计完善工匠精神内化程度的评价指标,既要关注学生劳动成果的质量、完成度、改进迭代次数等可观测的外显行为,更要注重考察其在过程中展现出的精益求精态度、创新思维、问题解决能力和责任担当等内在品质。评价过程中,教师应综合运用定性描述(如行为观察记录、反思报告评语)与定量分析(如增值性评价数据、过程性评价积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轮次、多角度的评估,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反映内化实效。还需关注评价主体的多元性。引入教师评价、学生自评与互评、企业导师评价等多主体参与的评价机制,从不同视角审视学生在劳动教育和工匠精神培育中的成长与不足,确保评价结果全面客观,并能有效反馈于教育教学过程的持续改进,切实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与发展功能。
[作者单位: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本文系2024年度河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工匠精神视阈下高职院校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优化进路研究”(项目编号:2024ZJJGGB11)的阶段性成果]
(2025年8月6日《宁夏日报》李蔓)
编辑:吴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