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这么近的亲戚,我不会把这么好的投资项目推荐给你?”“我们关系好,才告诉你这个赚钱的机会,其他同事我都没说!”从亲近的人口中说出的话,总会让人多相信几分,大丽就用这样的方式,骗取了亲戚同事近300万元。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诈骗案。
大丽是某加油站站长,虽然有一份稳定收入,但是生活开销比较大,总觉得钱不够用。几年前,大丽无意中得知有“刷单”这种赚快钱的方法,于是着手尝试,还通过多个平台贷款“刷单”,最终却损失了50余万元。突然背负这么多债务,大丽有些慌了,以她的收入根本还不上这些钱,加上习惯于享受型消费,大丽动起了歪心思,企图从身边同事亲戚处骗钱“堵窟窿”。大丽杜撰了虚假的《加油站投资合作协议》,编造在加油站售卖香烟大米可以分红的业务、投资加油站可以提成的项目,私刻了两枚该加油站管理公司的公章,还制作了假收据,凭借加油站站长这一身份,开始着手实施骗同事、骗亲戚的诈骗计划。
大丽决定先从信任自己的下属入手,她找到关系比较好的加油站员工阿梅,建议阿梅投资加油站的大米香烟售卖业务,可以获得百分之十的利润。她还向阿梅“透露”,如果想得到更多分红,可以直接投资加油站,每卖出一吨清油,阿梅都能得到20元分红。由于大丽是自己的上司,平时同事关系也比较好,阿梅认为这样的赚钱机会不可错失,于是在大丽的引导下办理了贷款,前后转给大丽约60万元用于“投资”。两年时间里,大丽不固定日期给阿梅“分红”共计约20万元。
事实上,大丽的诈骗对象可不止阿梅一个,她私下单独找了数十名加油站同事,以同样的话术及方式实施诈骗。大丽还多次以做错加油站账目需要平账等理由向同事借款,实际均未归还。在逐个“攻陷”同事的同时,大丽还找到自己亲戚,极力推销手上的“分红业务”,与他们签订《加油站投资合作协议》,带他们去办理各种信用卡及贷款,用来进行所谓的“投资”,让亲戚们投资了70余万元,直至案发时仅返还给他们“分红”10余万元。不劳而获的感觉让大丽彻底失去理智,向“投资者”们返还少许“分红”后,她用骗来的钱还车贷、房贷,还沉迷于购买化妆品、衣服、首饰等个人消费品。骗得的金额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大,大丽根本还不上这些钱,但是她还是选择继续行骗,享受当下的“快乐”。
拆东墙补西墙的生活逐渐无法继续,大丽已经没有钱来给“投资者”们发“分红”了。大家渐渐发现事情不对劲,对大丽口中的“分红业务”产生怀疑,纷纷找到大丽索要投资款,但大丽能给的只有一张张欠条,其中一名受骗者最终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大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依法判处大丽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责令大丽分别退赔被害人相应款项。(文中人名系化名)
法官说法:
诈骗往往会以“高额回报”“内部投资”为诱饵,广大群众要警惕“高收益”陷阱,谨记投资存在风险,承诺“稳赚不赔”“高额回报”的项目往往暗藏骗局,务必要理性分析,切勿轻信他人推荐。对于亲友或熟人推荐的投资项目,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信息,查验合同、公章等材料的真实性,切勿通过贷款、信用卡套现等方式筹集资金参与不明项目,避免落入“熟人圈套”。
(2025年8月1日《江苏法治报》吴玉娇)
编辑:吴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