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女儿没了,她那个没良心的爸爸连丧葬费也没出,心里太憋屈了,是东阿县检察院让俺维权少走了不少弯路,可以安心过个年了!”说这话的妇女,是来自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农村的王某。那是2024年3月,她十四岁的女儿到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走亲戚途中,不幸遭遇车祸身亡,7月份,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起诉到了东阿县人民检察院。
按常理,这是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赔偿到位并签订谅解书,只需对刑事部分作出判断和处理便可结案了。但承办案件的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程利和检察官助理杨文浩,没有就案办案,经过悉心审查卷宗材料,并与王某及其家人交流,又调取了王某与其丈夫张某某的离婚卷宗,发现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中,对女孩交通事故赔偿金进行分配时,母亲王某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并还原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从王某怀孕直至女儿遇难,其丈夫只是在满月期间同母女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天,甚至女儿出生和夫妻离婚都未到场,一直处于失联状态,也没有支付丧葬费和抚养费。而对于法院赔偿金分割的判决,为了尽快让孩子入土为安,加上全家法律知识欠缺,便没有提出上诉。对此,王某和现任丈夫及母亲一直心里堵得厉害,但又不知道如何找到公平的道口。
想到怀抱婴儿、满脸无助的一家四口,程利和杨文浩沉下心来,既寻求了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的指导和引领,又全面分析案件化办理的快捷途径,并形成了共识:女孩子丧葬费为直接费用,应由离异的夫妇共同承担,法院的判决未予认定其丈夫应支付的份额,王某能据此向法院申请再审。同时,对弱势群体维权,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而申请再审与起诉的程序和要求类似,当然可以“支持申请再审”,以便高质效地促使王某行使诉权。于是,程利和杨文浩帮助王某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向一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同时,检察机关也向法院发出了《支持申请再审意见书》并获得认可。据了解,这种做法,有效化解了程序空转,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为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精准化办案做了有益探索。
进入再审程序后,两位检察干警又多次协调王某和审判法官,促成以最快的速度调解结案,王某也如愿收到了前夫返还的1.5万元补偿款。
不过,面对王某感谢的话语,程利却说:“大妹子,你另行起诉向前夫追索抚养费6万元的案子,我们也支持起诉,不过还是建议配合法院调解结案,尽快把自己从这件揪心事中解脱出来。”此时的王某,重重地点了点头,只是眼里有些光。(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检察院 刘斌 韩旻谚)
编辑:吴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