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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职教师袭警杀妻 犯罪中止被判8年

“基于己意”如何认定

2023-09-07 16:58:04 来源:《法制文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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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承认,有的法律词汇天然地令人生发好感,比如法律援助。2023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开始施行。该规定明确,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时,不再需要提交经济困难证明表等内容。

当然,也有法律词语,自带戏剧性或其他审美旨趣。而一些基本上属于从宽处罚情节的词语,诸如自首、立功、犯罪中止等,其所蕴涵的正心诚意,与“天下无讼、以和为贵”“德主刑辅、明德慎罚”“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显现出更多的契合。

2021年,当江苏南通17岁的沈某在寅阳镇某手机店赎回自己出售的手机、没付钱即夺门而逃的时候,店主追赶出来好言相劝,不慎陷入泥淖,水没脖颈,无法自救。沈某当即折返施救,并主动归还手机。

子曰,过则勿惮改。沈某及时改过,因中止行为,加之尚未成年、案值较小等因素,最终被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袭警杀妻因中止减轻处罚

《大学》云,知止而后有定。

犯罪中止作为一项奖励性规定,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所谓自动放弃犯罪,必须是行为人在认为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出于本人意志自动停止犯罪。

2023年1月,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杀人罪、袭警罪。宁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6月29日,被告人王某(退职小学教师)因家庭琐事与妻子王某1(农民)发生争执,王某1母亲随即报警。在处警过程中,王某情绪激动,取出菜刀欲砍王某1,警察阻拦未果。王某追砍王某1数下,后王某主动停止侵害行为。王某1被鉴定为七级伤残。

庭审时王某供述,“我刚开始想砍死王某1,砍着砍着后悔了,把自己媳妇砍死名誉不好听,我就停止了。我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二十年前得的,住过两三次院,最后一次住院大概是2012年”。

法院经多方质证,认为被告人在故意杀人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应依法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2023年3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另外,被告人王某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1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4414.76元。

以帮助转学诈骗多名家长

不是所有“中止”都可认定为犯罪中止。德国刑法学家弗兰克指出,“能达目的而不欲”是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则是未遂。

2023年2月,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转学诈骗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颖(无业女)谎称可以帮几名被害人将小孩转到某小学就读,以要打通关系送礼等名义骗取钱财。

陈某颖的辩护人提出:被指控的有两起应认定为犯罪中止,即:被告人骗取周某1人民币10000元,后周某1提出不需要帮其找关系了,要求退钱,陈某颖如数退回;另外,被告人陈某颖共骗取郭某2人民币16520元,陈某颖的老公金某事后已全部退还。

法院认为,两起事实中,被告人陈某颖已经实际占有了被害人被骗的财产,诈骗已既遂,不存在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犯罪中止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法院判决陈某颖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违法所得53696元予以追缴,发还各被害人。

被抓前解密全部“病毒电脑”

2018年12月,国内首次出现要求使用微信支付的勒索病毒。病毒感染电脑后,电脑页面会弹出微信支付的二维码,要求用户支付110元来获得解密密匙。同时,该病毒还窃取用户的账号密码,包括淘宝、天猫、支付宝、QQ等。令人惊讶的是,在广东东莞东坑镇一间出租屋内研发此病毒的黑客罗某,竟是一名高中辍学的“95后”。

该案于次年6月庭审,被告人罗某辩称自己被警方抓获前,在微博上知道事发败露,于是将感染病毒的电脑全部解密,属于中止犯罪。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查实感染电脑主机数量为27000余台,敲诈金额达3900多元。至于罗某是否进行过解密,法院认为,虽无客观证据证实其案发后对感染计算机进行解密,但公安机关亦未收到该勒索病毒有大量爆发的信息,根据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法院采纳罗某该辩解意见。

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罗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成立,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当热爱或许触及法律红线,像罗某这样的“问题”学生很容易迷失方向。时闻有学生在找工作期间误入歧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业内人士建议,应对其慎用羁押措施,多从犯罪中止、悔罪表现、退赔退赃、危害性等情节上进行审查。

犯罪中止,当止之地,至善之所在也。关于犯罪中止适用条件不能过低的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主张,只有从停止犯罪的意思和行为中,能够清楚明了地看出行为人的再犯可能性已经降低或者消灭;且该停止行为使民众对规范恢复信心的,才能最终从规范评价的角度认定为“基于己意”。

法务链接

江苏:对中止犯综合考虑确定从宽幅度

2023年6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对于中止犯,综合考虑中止犯罪的阶段、是否自动放弃犯罪、是否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自动放弃犯罪的原因以及损害后果的大小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1.在犯罪预备阶段自动放弃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60%~80%;2.在犯罪实行阶段自动放弃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60%;3.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予刑事处罚。

(2023年9月7日《法制文萃报》马霞

编辑:吴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