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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回复“T”退订短信,被收0.1元信息费

大爷把通讯公司告上法庭

2023-03-16 17:16:49 来源:《浙江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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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订回复x”,这是收到各类推销垃圾短信时,大家经常能看到的一个提示。为了不再被类似短信骚扰,一些用户会按照提示回复退订。可回复短信必然会产生相应的短信费用,这笔钱该由谁来承担呢?为了这事,最近浙江温州一位75岁大爷和某通讯公司打起了官司。

2022年5月,孔大爷突然收到了一条短信,上面显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税务评级,我行已为你的企业预授1260000元备用金,随借随还,转接人工回复1,咨询办理回复2,退订回复T。”看到是广告信息,不堪其扰的孔大爷当即按照提示,回复了“T”退订。可没想到,事后孔大爷在查询自己的话费账单时发现,自己为此支出了0.1元短信费,这让孔大爷气愤不已。

经查询,孔大爷得知短信发送人为某通讯公司,便将对方起诉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要求某通讯公司书面致歉并承担短信息退订费0.1元。

开庭前,法官分别与孔大爷和某通讯公司联系。

孔大爷认为,某通讯公司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私生活安宁,同时侵害了他的财产权,要求维权。

通讯公司则表示,公司是受银行委托发送的信息,愿意给孔大爷赔偿并书面道歉。鉴于某通讯公司认错态度诚恳,最终孔大爷同意调解。近日,某通讯公司已书面道歉并为孔大爷充值0.1元话费。

法官说法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本案的标的虽然很小,但某通讯公司未经用户的同意发送商业性短信的行为,确实侵害了孔大爷的隐私权并造成其经济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办法官表示,群众利益无小事,民法典将“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不只是在文字上完善了隐私的定义,实际上进一步丰富充实了隐私权的内涵和适用保护范围。这意味着,侵害隐私不仅局限于此前人们熟知的各种非法侵入、获取、泄露个人“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的行为,其他任何可能滋扰、破坏“私人生活安宁”的社会现象都可以被认定为侵害隐私。

(2023年3月16日《浙江法治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滨法)

编辑:张奕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