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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看望孩子成问题?

法院发出《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

2023-02-21 13:57:46 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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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叔叔,我还能再见到妈妈吗?”得到肯定答案,6岁的小男孩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近日,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发出《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对离异夫妻关于子女的探望权问题作出引导和约束,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再上“一把锁”。

王某在越南务工期间,经他人介绍认识了当地的李某。不久,王某便带着李某回国登记结婚,婚后二人育有一子。但因感情基础薄弱,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

2020年6月,李某回越南探亲后始终不肯再回国,夫妻双方自此进入长期分居状态,王某独自抚养儿子。2023年1月,王某向开化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受理该案后,邀请熟知越南语的老师帮忙翻译,几经周转联系上了李某,并以视频电话的方式确认了其身份信息及涉案情况。同时,法官指导李某注册使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参与庭审,以减轻当事人诉累。

经法院审理,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孩子由王某扶养。但在探望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了分歧。李某表示,希望王某能与其分享孩子的生活照片,也很担心以后探望孩子会受到王某及其亲属的阻拦。王某表示,现在还是他一人抚养孩子,可以满足李某的要求。但若自己另外组建家庭,为了家庭稳定,拒绝李某与孩子联系、见面。

针对该情况,法官对王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探望权是李某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拒绝配合的法律后果。同时,法官耐心劝导当事人,阐明良好的家庭关系对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共同为孩子创造和谐的成长环境。

期间,法官建议双方签订《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对依约有效行使探望权以及依法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作出承诺和约束。

经过慎重考虑,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承诺书。王某承诺配合李某行使探望权,李某表示在探望期间会对孩子细心照顾,不做有害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

法官说法

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

当前,探望权的行使面临着诸多困境,时常出现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拒不配合探望、转移藏匿的情形,导致另一方不能与孩子维系感情,进而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探望的特殊性,执行无法顺利实施。这不仅会让处于离异家庭的孩子产生情感“误解”,甚至会因父或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孩子之后的生活产生负面影响。

推行《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旨在提前告知当事人应当自觉、合理、恰当地行使及配合行使探望权,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以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化文书提前警示当事人违反相应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可以起到约束、督促、规范的作用,一定程度上缓解“探望困境”,助力在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父母的互相配合、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少因离异对孩子产生的伤害,缓解孩子因角色缺位而导致的情感缺失。夫妻感情的破裂不应演变成孩子的成长伤痛,希望能以此案呼吁有抚养权的一方主动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共同保护未成年人晴朗的世界。

(2023年2月21《浙江法制报》通讯员 方潇 颜琪)

编辑:张奕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