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十周年。作为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专门性、综合性法律,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十年来成效显著,人身安全保护令、告诫制度、强制报告制度等核心内容逐渐推开、落地见效,家庭成员的人格尊严与人身安全保障取得了历史性进步。与此同时,不少专家学者指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反家暴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仍须进一步拓展,与时俱进织密反家暴“防护网”。

(来源:新华社)
十年来,我国反家暴工作在法律制度建设、执法司法实践、社会法治意识等多个方面实现跨越式发展。综合《中国妇女报》《法治日报》等媒体评论,一是反家暴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十年来,反家暴规范被纳入民法典、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十余部现行法。反家暴法创设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告诫书、强制报告、临时庇护等重要制度通过司法解释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得到细化。22个省级行政区出台了专门的反家暴地方性法规。目前,我国已形成由反家暴法等法律、地方性法规、部门规范性文件等构成的网络化立体化反家暴法律体系。二是反家暴执法司法效能稳步提升。反家暴治理实现了从“单一处置”到“多元协同”的体系化升级,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多元治理格局,各地因地制宜创造了“公安+民政+妇联”“法院+公安+社区”等多种基层联动模式。家暴认定标准、证据规则持续完善,执法司法机关对家暴的干预处置更加及时、有力。数据显示,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3.3万份。公安机关告诫书出具量逐年增加,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约9.8万份。三是公众反家暴法治意识显著提高。十年来,社会公众反对家庭暴力的意识逐步提高,“家暴不是家务事”已成为社会共识。受害人运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依法维权的意识日益增强,主动报警、申请保护令、寻求妇联援助的比例上升,学校、医院、公权力部门强制报告义务逐步落实,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反对家暴、守护家庭、关爱受害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专家建议,持续完善反家暴法律制度体系和实施体系,筑牢家庭安全防线。一是适时启动修法。中华女子学院教授但淑华建议,将性暴力、经济控制等新型暴力形式明确纳入家庭暴力法定范畴,并细化认定标准与处置规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祁建建认为,强化对家暴行为的刑法威慑,对虐待罪量刑标准参照故意伤害罪并予以加重;研究将严重精神暴力、性暴力、经济暴力、跟踪骚扰、网络暴力等侵害行为纳入刑法规制,切实增强法律的覆盖面和威慑力。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建议,适时修改民法典,将家庭暴力情形列为离婚冷静期的例外条款。
二是加强反家暴执法司法。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莹建议,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细则或司法解释,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告诫书等核心制度的适用条件、证据标准、办理流程、职责分工、跟踪监督等作出细化规定,明确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审查、执行、惩戒全链条规范,统一告诫书出具标准与后续管理机制,让基层执法司法有章可循。方燕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家庭暴力法执法检查列入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推动有关地方和单位压实责任、整改提升、健全机制。加强对执法司法人员和有关基层工作人员的反家暴专业培训,着力提升其法律适用、风险干预和救助服务能力。
三是坚持救助与矫治并重。祁建建建议,加大对家暴受害人法律援助、心理康复、经济和住房支持力度,推广迁出令等禁令的适用,解决受害人后顾之忧;探索将家暴加害人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纳入社区矫正或判决书内容。建议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益基金会深度参与,构建反家暴支持网络,保障救助与矫治需求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应,从根源上打破暴力循环。
参考资料:
1. 以法之名 与“她”同在 写在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十周年之际
2. “反家暴法”实施十年成效显著 为全球反家暴事业贡献“中国方案”
3.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十周年,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3.3万份
4. 专家建议完善反家暴法律制度体系和实施体系
5. 聚焦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十周年——全国人大代表方燕领衔三十人议案建言开展执法检查
来源:法治网舆情中心(ID:fzwyq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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