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专业声音指出,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加强金融法治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十五五”时期,金融法治建设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突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形成科学完备的金融法律体系,开展有效有力的金融监管,提升涉外金融法治能力,从而为“建设金融强国”的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中国法学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法律持续修订完善,但当前金融法治还存在不适应性。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银行业监管工具箱不断丰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制定金融法”,金融业有望迎来一部统领贯通各领域的行业基础性法律;保险法、商业银行法、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正在加快制定修订中,各项监管制度与时俱进持续完善,已基本建立起贯通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风险监管与合规监管、从准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为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保驾护航。但同时,我国金融法治建设仍有短板亟待补齐,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等人指出,一方面,我国金融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足,基础性金融法律尚不完备,金融稳定等重点领域立法滞后,风险处置机制和工具的法治依据不健全,部分法律法规修订废止不及时;另一方面,金融法治有效性亟待提升,部分法律惩戒性不强、震慑力不足,监管执法存在不严不实问题。
专家建议,我国要通过制度体系的协同立法与监管法治化,推进中国特色金融法治建设。一是加快推动金融领域立法工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宏观金融研究室主任王刚、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郭锋等人指出,我国已经形成以货币市场为核心的间接融资法律体系,包括银行法、保险法、信托法,但这几部法律的一些内容与快速发展变化的社会经济不相适应,需要超越部门立法局限,树立体系化思维,对相关法律进行系统性修订,对共同性问题与行业特殊性问题统筹兼顾,统一修法理念、原则和指导思想。同时,金融法定位于金融行业的基础性法律,在推动该法的制定过程中,第一,要推动宏微观金融领域持续稳健发展。第二,增强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制度合力,包括加强与金融稳定法的配合;推动与金融单行法的衔接;实现与民法典等其他部门法的协调。第三,注重与现行立法机制有序衔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应按“三定”职责和主管领域分工提供专业意见或建议,必要时参与具体条文的拟定工作。司法部可联合立法机关、金融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组建立法起草工作专班,组织专家开展专题研究,尽快吸收、完善形成法律草案并及时征求意见。
二是完善监管筑牢金融法治的风险防控底线。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刘福寿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法治建设必须坚守的底线、红线。第一,在法治框架下健全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相互补充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对跨市场、跨行业、跨机构风险传染的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能力,实现对各类金融活动和行为实质的穿透式监管。第二,明确风险处置的责任主体、程序路径、工具选择和资金来源,确保在风险事件发生时,能够做到有序、高效、专业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对社会稳定的冲击。第三,强化严肃刚性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导致风险、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特别是要压实金融机构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真正做到“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维护金融市场的纪律和秩序。
三是进一步提升涉外金融法治能力。西南政法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中心文章指出,我国的金融法治视野正在从国内规范体系扩展至国际治理结构。在全球金融治理格局快速演变的背景下,我国要主动参与国际金融规则重构,在绿色金融标准、数字货币监管、跨境支付规则等领域发出更多“中国声音”,从被动适应转向主动塑造。同时,随着跨境投融资活动的增多,我国需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金融法律协调机制,通过缔结双边或多边金融监管合作协定,推动信息共享、执法互助与争端解决机制的法治化。此外,国家在国际金融治理中的发言权与该国法律制度的开放性与可预期性密切相关,我国要构建透明、稳定、规则导向的金融法治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全球领域的金融影响力。
四是加强金融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陶玲建议,建设金融法治,要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金融法治工作队伍。一方面,大力培养既精通法律又熟悉金融的复合型人才,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法律培训,加强对法官、检察官的金融业务培训,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另一方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金融机构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掌握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发展、防控风险、维护稳定。
参考资料:
1. 从“十五五规划建议”看金融法治新格局
2. 加强中国特色金融法治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3.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
4. 郭锋|推进金融强国法治建设 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共同奋斗
5. 落实习近平金融法治论述,推进如期制定金融法
舆情分析师 赵鸽
编辑:靳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