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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舆情研究

2024-02-06 15:14:16 来源:法治网舆情中心 -标准+

编者按:

2023年8月,山西大同市阳高县一起“订婚强奸案”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引发热议,因案涉高价彩礼、房屋加名、订婚后发生关系是否属于强奸等多个争议点,舆情在曝光伊始就呈现快速发酵趋势。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犯强奸罪被判刑3年。案件宣判后,阳高县法院依托官方网站发布“答记者问”进行释法说理工作,积极开展舆论引导,有力回应了前期舆论场留存的多个疑点,舆情态势迅速得以扭转。法治网舆情中心通过复盘舆情发酵全过程,分析舆情发酵的关键环节,为政法机关如何在热点司法案件中进行有效舆论引导提供对策建议。

舆情综述

1. 媒体报道男子订婚后发生性关系被告强奸引发热议

2023年8月20日,大风新闻报道了一起发生在山西大同的“订婚强奸案”引发舆论关注。报道称,2023年5月1日,男女双方举办订婚宴并约定了彩礼支付方式和婚房房产证加名方式等条件。5月2日,两人在婚房发生关系后,女方要求马上支付剩余10万元彩礼并进行房本加名,但未获男方及其家属同意。5月4日,女方向阳高县公安局报案称被男方强奸。男方家属认为是房本未加名女方才报案,但女方对此予以否认。5月5日,男方被警方以涉嫌强奸带走拘留,后案件由检察院起诉至法院。

该起案件经媒体报道后,由于涉及彩礼、性同意认定标准等多个敏感话题,舆情热度迅速攀升,微博话题“#订婚发生关系后第4天女孩控告强奸#”阅读量迅速过亿。部分自媒体甚至扒出包括女方系二婚、此前曾转移前夫财产,女方还有三个单身的哥哥等“内幕”。在这种舆论环境下,多数网民认为,女方是“以婚骗财”的惯犯,警方处置措施也遭到指责。部分网民还称,后续法院如果以强奸罪结案,其社会冲击力或不亚于“彭宇案”。这一观点还带动“支持重判,请先生赴死”等反婚极端论调在网络蔓延。之后,媒体报道称该案于8月24日在阳高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次报道后,舆情热度逐渐趋缓。同年11月3日,大风新闻再度关注此事称,原本案件拟于9月26日宣判,但法院称因案件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延期至当年12月底宣判。报道发布后,部分网民期待法院还原真相,做出公正判决。

2. 案件时隔四月后一审宣判再引舆论关注

2023年12月25日,澎湃新闻、九派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称,当日上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阳高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母亲甄某某在宣判后对媒体称,法院主要依据女方供词推导出被告人有罪,被告人当庭提出上诉。甄某某表示,女方至今未退还彩礼,曾多次联系女方想要谅解书对方没同意。2023年9月,法院曾组织调解,甄某某认为调解就是承认强奸,不同意调解,儿子至今仍被关押在看守所。

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再度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微博话题“#男子订婚后被告强奸一审被判3年#”“#官方通报订婚强奸案#”相继登上当日热搜榜前列,累计阅读量超5亿人次。

3. 官方连续跟进“释法说理”扭转舆论态势

2023年12月25日13时许,阳高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和阳高”通报此案审理情况。通报指出,经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被告人与被害人经当地某婚介所介绍认识。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在阳高县某小区的房屋内,被告人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被害人于当晚打电话报警。经阳高县公安局侦查取证,于5月5日对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经相关部门查证,被告人与被害人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双方的订婚行为属于民间习俗,不是法定登记结婚。此前,此前网络传播的“骗婚”“以告强奸进行敲诈”等多个传言,均系不实信息。这一通报初步回应了多个舆论关切点,网民观点开始出现扭转,部分网民指出订婚不等于同意发生性关系。

当日18时许,阳高县人民法院官网发布审判长就本案答记者问的相关内容,更为详细地回答了法院经过审理查明的事实和依据,包括:女方在婚房内明确拒绝被告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但被告人不顾女方反抗强行与女方发生了性关系;被告人存在强行拖拽、扣留女方手机等行为;法院还查明,事发后女方亲属为了促成被告人与女方的婚姻,与被告人亲属积极沟通,希望被告人和被害人尽快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同时表示为了减轻被告人家庭的经济压力,部分彩礼可以后补,但双方协商未果。法院认为,虽然事后双方有协商的情节,但不影响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审判长答记者问发布后,舆论观点发生明显反转,支持法院判决、同情被害女子、质疑被告人家属与媒体联合炒作案件等声音十分突出,微博话题“#订婚强奸案后女方家属想尽快结婚#”更是连续多日在热搜榜停留,累计阅读量超过7亿人次。2023年12月26日,多家媒体相继发布评论解读案件审判结果。如澎湃新闻评论表示,在法律上“准夫妻”和“准新房”的关系并不影响司法对强奸罪的判断;极目新闻评论认为,尊重基本事实,理性发表意见,应是公众参与司法的基础。在法院和媒体积极引导下,舆情热度迅速消退。截至2024年1月11日12时,相关信息共13.7万余条,其中微博约5万条,客户端文章6.5万余篇,视频信息1.5万余条,多个微博话题累计阅读量近15亿。

舆情解析

回顾这起热点舆情发酵路径可以看出,舆情发酵初期因案件触及多个敏感话题点导致舆论场出现撕裂,之后在被告人家属发声、自媒体针对性炒作影响下,舆情的热度和烈度进一步抬升。最终,在一审宣判后的详细通报下舆情态势才得以彻底扭转。

1. 案涉争议话题加剧舆论撕裂

这起“订婚强奸案”之所以引发舆论高度关注,首先在于案件触及高额彩礼、婚房加名、性同意权这样容易引发性别和婚姻焦虑的敏感话题,加之事发现场正好是极具争议的“准新房”,无形之中令网民形成一种逻辑链条,即双方既然已经举行订婚宴并支付部分彩礼,就意味着女方已经同意与男方缔结夫妻关系,因此男方可以与其发生性行为。在这种逻辑观点支配下,舆情自2023年8月份发酵后,部分网民就先入为主地认定女方目的不纯甚至涉嫌骗婚,舆情焦点从探寻事实真相转移到性别对立撕裂,如众多网民传播未婚男性如何在婚恋关系中避坑的“指南”“教程”类信息。在这种舆论环境下,办案警方和审理法院在舆情爆发伊始就面临巨大舆论压力。

2. 媒体、自媒体“带节奏”炒作推动舆情发酵

除了案件切中多个敏感议题,让网民有了充分讨论空间外,部分参与案件报道和传播案件信息的媒体与自媒体存在“带节奏”炒作行为,成为推动舆情快速且持续发酵的重要诱因。例如,有媒体在报道标题中重点突出“订婚回门宴后婚房发生关系 第4天女孩控告被强奸”“男方家属称‘房本未加名’女方才报案”等极具误导性的内容,报道正文中也主要以男方家属单方面声音为主,案件事实不全且信源较为单一。如针对舆论关注的“女性是否同意发生性关系”的报案时间,法院最终查明的是“事发当晚”,但有些媒体报道仅采信男方家属说法是“几天后”。受此影响,网络中快速出现针对女方的不实信息,一些自媒体为了吸引流量甚至用夸张的标题和语言吸引网民注意,在舆论场中病毒式地扩散传播不实涉案细节,加剧了舆情发酵的热度和烈度。

3. 前期缺乏引导致使舆情走向“失控”

这样一起涉及多层次话题的热点舆情中,依法办理是保障个案司法公正的有力武器,及时跟进的舆论引导也至关重要。回顾这起舆情发酵始末,办案机关在案件宣判阶段进行的舆论引导堪称积极有效,舆论场态势因此发生明显反转。这起案件之所以演变为热点舆情,重点在于前期媒体发布的倾向性报道以及此后衍生的各类不实信息对舆论情绪的刺激。此时,即便案情尚未完全查清或不能对外透露更多涉案细节,办案机关也应第一时间进行表态回应,引导网民理性讨论。

舆情建议

近年来,公众参与讨论热点司法案件已成为常态。在当前颇为复杂的网络传播环境下,对于热点个案脱离实际情况和事实真相的讨论,很大程度上会催生“标题党”,刺激虚假信息传播。“大同订婚强奸案”即一起典型案例,这提示政法机关需要在个案舆论引导和后续普法宣传上多下功夫。

政法机关在处置热点司法案件舆情时,除了坚持依法办理、公正司法的基本原则,还要将舆论引导工作贯穿案件办理的始终,根据不同阶段的舆情态势,针对性开展舆论引导工作。与此同时,还需坚决摒弃“不敢发声引导”“最后统一发声引导”这样的落后观念。如果任由不满、质疑声持续放大而不加引导,只会削弱司法公信力,增加后续回应难度。根据舆情走势动态开展舆论引导工作,才能发挥稳定个案舆情的理想作用。除此之外,如果前期确实未能及时进行有效引导,那么在后续环节还需加大引导力度。

此外,“大同订婚强奸案”及其引发的舆论争议,还反映出公众对涉及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知识存在误读,亟需开展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舆论误解或者认识偏差导致的争议性舆情较为常见,不少热点司法案件舆情发酵背后都存在公众缺乏法治素养和法治知识的客观因素。对此,办案机关应将普法工作延续在后续宣传引导中,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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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网舆情中心

作者:车海星

编辑:彭晓月

新媒体编辑:李静


编辑:靳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