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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政法机关舆情应对能力摘星榜(节选)

2023-10-20 10:14:30 来源:法治网舆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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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23年第三季度,热点涉法舆情集中在争议执法司法案件、公共场所矛盾纠纷、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涉官涉腐事件以及教育、民生等领域的突发事件。面对网络舆情,相关部门均作出回应和处置,部分重大突发热点事件成立联合调查组或工作专班,但舆论评价褒贬不一,个别舆情事件还发展成为持续数月的“长尾”舆情,频频引起舆论追问。法治网舆情中心从本季度政法热点舆情中选取10起典型事例,依据舆情应对能力评估模型,从时、度、效三个维度分析政法机关的舆情应对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本季度舆情应对能力摘星榜,以供参考。

公共场所冲突纠纷上升为热点事件 情绪化传播风险凸显

近段时间,多起发生在公共场所的矛盾冲突和纠纷事件登上各大平台热搜榜,引发激烈争议,如青岛一男子疑因反对地铁占座打人事件、网传一女子在天津高铁遭夫妻殴打事件等。这些事件发生在公共场所,因此很容易唤起舆论对日常不文明社会现象的情感共鸣,进而引起情绪化传播。如网民将青岛地铁打人男子称为主持正义的“地铁判官”,掀起娱乐化狂欢,借机宣泄负面情绪。而在部分冲突事件中,还有网民渲染“还手就是互殴”,诱导舆论指责警方“和稀泥”,将焦点引向执法部门。对于这类以情绪传播为主的热点舆情,处置部门需要进行及时引导和合理对冲,遏制和压缩非理性声音的发酵空间。

多起热点舆情持续周期拉长 需警惕“长尾效应”负面影响

第三季度的多起热点舆情呈现出较长的发酵时期,尤其是官方首次回应没有平息舆情后,衍生舆情的出现叠加未闭环的主体舆情,进一步拉长了整个舆情发酵期,如河南鲁山县“天价雕塑”事件中,接连曝出“骂记者”“威胁博主”“涉嫌抄袭”等衍生事件,导致网民不满情绪高涨。鲁山县联合调查组“自己查自己”的处理结果并不能服众,随着平顶山市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舆情再度进入沉寂期。不同的是,网民“北极鲶鱼”炫富事件在深圳市相关部门宣布核查后,媒体和网民长期追问,舆情频频出现波动而热度始终不减,最终深圳市纪委监委通报对其家人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的处理结果,舆情热度迅速攀升到峰值。可以看到,重大舆情事件回应处置的部门、层级和次数都不断提高,有的事件中再次回应能够还原事实真相扭转舆论,但有的多次回应仍不能平息舆论质疑,这提醒处置部门需要进一步研究舆情发酵规律和机制,完善应对引导体系,争取舆情工作主动权。

TOP.1

无锡警方处置“蛋糕店主猥亵女童”谣言事件

事件概览

2023年5月起,无锡女子潘某某在抖音、微博等社交平台发布百余条视频、网帖,称今年3月底,其发现3岁女儿被隔壁蛋糕店老板汤某多次猥亵造成身体伤害,遂向无锡警方报案,因蛋糕店内摄像头录像有“缺失”证据不足,警方不予立案。汤某正面否认此事,但仍不断有网民对其展开网暴。5月9日,汤某向潘某某提起民事侵权诉讼。7月10日,多名网络大V声援潘某某,舆情急剧升温。7月11日,无锡市惠山区政府工作人员回应称将发官方通报。当日稍晚,无锡警方发布通报,从DNA检测、视频监控核查等多方面作出论证,认定不存在猥亵行为,舆情反转。还有网民举报潘某某建群诈捐,疑似骗取百万善款。7月12日,无锡110接警平台回应称已掌握情况,会秉公执法。

应对评点


该事件中,爆料人潘某某有图有真相的持续“指控”影响了公众认知,网络中形成支持爆料者、质疑警方办案的风向。关键时刻,无锡警方依法处置,并以一纸接近完美的通报作答卷,为嘈杂舆情画上句号,也将本事件打造成警方成功处置网络谣言的典型案例。具体来讲,一是实体工作到位。警方通过调查走访、查看监控、物证检验鉴定、医学专家会诊、心理咨询等多方面、多层次调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结论支撑,事实详细,逻辑严密。二是通报内容全面。针对诸多网络质疑,警方精准打捞质疑点,并以列数据、摆事实、讲证据等方式作出靶向释疑,极富专业性与权威性。另外,通报全文在理性客观同时兼具人文关怀,如提醒公众不造谣不传谣、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等,也很赢好感。三是注重处置闭环。面对舆情后期潘某某诈捐等质疑,警方也有正面表态,呼应了公众要求追究造谣者违法责任的诉求。

经验·教训

近些年来,一些爆料人利用“小作文”“小视频”等形式吸引眼球,网络传播途径和手段的多样化也帮助其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关注,进而生成舆论风暴,如网红“小慧君”等人策划造谣男领导性骚扰事件。在这类网络谣言处置工作中,警方如何让公众能够了解真相,减少猜疑,击碎偏见和谣言,成为平息舆情的关键。无锡警方给出的正面示范启示,提级处置、全面调查、诚恳回应、澄清质疑,是应对复杂敏感舆情的有效解决方案。首先要注重通报的“含金量”,翔实的通报能够起到答疑解惑、一锤定音的效果;其次,对于那些胡乱臆测、影响恶劣的网络谣言和炒作乱象,公安机关也需加大联动处置力度,让造谣者、网暴者等付出代价,维护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

TOP.2

天津公安处理高铁乘客冲突事件

事件概览

据荔枝新闻9月16日报道,9月14日,在太原南到天津西的G2610高铁上,乘客聂某某疑因高铁座位被占,拒绝换座后遭一对夫妻殴打。事件相关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广泛传播和舆论愤慨。当日稍晚,天津铁路公安处官微发布通报称,经初查,旅客聂某某与旅客田某某、张某某夫妻二人因琐事起口角引发肢体冲突,双方均有手抓伤痕,均已就医,伤情鉴定待出。相关内容引起部分网民质疑警方对冲突发生原因避重就轻,并追问“正当防卫”和“互殴”之间的界定标准。9月20日,天津铁路公安处再次发布通报,详细还原了事发过程,表示双方矛盾系因口角纠纷引发,不存在霸座行为,双方均不构成轻微伤,田某某有殴打他人违法行为,被处以拘留七日并罚款200元处罚,张某某劝阻过程中帮助田某某殴打他人,被罚款500元,聂某某因情节特别轻微且主动认错不予处罚。警方相关回应和处置结果获得舆论认可,舆情快速平息。

应对评点


面对舆论争议,天津铁路公安作为舆情责任主体,在舆情发酵当天就作出首次通报,阶段性回应事件处理进展,既说明了基本情况,也用快速反应表明了警方重视舆论关切的姿态。但因网传视频信息碎片化,当事人发声所呈现的细节也更偏向自身,导致部分舆论认为警方立场态度不明显,进而怀疑执法公正性,舆情发酵随着官方的介入出现上升空间。随后,警方及时发布第二份通报,不仅全面还原事发过程,还将事件复盘精确到分秒,并对涉事人员给出明确的处罚依据,尤其是细致地还原了冲突起因并非网传“霸座”行为,佐证警方首次回应中的双方均动手的“互殴”结论,两次回应前后印证,进一步增强了警方依法处置的说服力,最终扭转了舆论印象。

经验·教训

在此事引发网络热议之前,青岛地铁一男子因反对占座掌掴他人,被网民戏称为“地铁判官”,由此掀起了一场娱乐化的网络狂欢。今年以来,网络中关于公共场所的冲突纠纷频频登上热搜,既体现出公众对公共场所文明和规则的重视,背后也有情绪性因素的推波助澜,其中涉及执法机关惩罚不到位、处理“和稀泥”等情节,触及了公众对公平公正的感知,容易激起舆论情绪共鸣,发酵成涉法舆情事件。因此,对于这类有共同情绪基础的小事件、小矛盾,处置部门一方面需要注意舆情回应的时效,争取在第一时间释放准确的权威消息,抢占信息发布优先权和主导权;另一方面,需要根据舆情发展走势,准确研判风险,针对舆论焦点问题进行动态回应,用翔实的证据还原事实真相,压缩不实信息的传播空间,通过公平公正的处置破除猜疑与想象,安抚公众情绪。

TOP.3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一审宣判

事件概览

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作出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综合媒体报道,从1993年到1996年,余华英和龚某良(已故)共拐卖11名儿童。2000年,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河北邯郸市公安局刑拘,因证据不足两个月后释放。2004年,其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抓,以假身份被判有期徒刑8年,服刑期间曾减刑三年。2022年,曾被其拐卖的杨妞花寻亲成功后,向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报案并提供线索,余华英落网。法院宣判当日,新华社、央视网、澎湃新闻等媒体均报道该案,舆论对法院判决表示肯定,当年被余华英拐卖的受害人杨妞花表示对判决结果满意。9月25日,上游新闻报道称,杨妞花正式向贵州省高院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

应对评点


该起拐卖儿童案历时长,被告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从严、从重惩处早已成舆论共识。一审法院顺应舆论呼声,严格规范地推进司法流程,采纳检方建议对被告人判处死刑,承接了舆论对公正司法的期盼,也体现出罪刑均衡原则,被媒体称赞为“宽严相济的时代标本”。案件宣判后,审理法院第一时间对外发布通报,多家中央媒体转发相关内容,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不过,审理法院对重大司法案件的引导把控能力还存在提升空间,既没有主动设置议题引导舆论,也没有在宣判后展开充分的普法释法。在此情况下,少数媒体将关注重点转向受害人一方进行挖掘,舆论场出现“28年后,她把人贩子送上法庭”“(死刑)结果全归于受害人的坚持”等声音。这种归因逻辑带偏了舆论风向,使得部分舆论忽视政法机关所作的努力,对政法机关产生不信任感,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司法公信力。

经验·教训

如孙海洋等受害人家属要求严惩孙卓和符建涛被拐案被告人一样,舆论对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深恶痛绝,希望法律严惩、严判。随着近年来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司法部门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打击力量在不断加大,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先后受到正义审判,释放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最强音。舆论认为,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要靠综合施策、多管齐下,而刑事司法处置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面对这些年代久远、搅动舆论的旧案,司法机关还需以个案为契机,充分评估案件的典型性和社会影响,在依法审理的基础上做好信息公开和个案解读工作,引领公众看清司法工作全貌,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信,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TOP.4

河南鲁山县“天价雕塑”事件

事件概览

8月25日,据极目新闻报道,河南鲁山县被指花费715万元打造的“牛郎织女”雕塑于22日揭幕后,引发网民吐槽不断,部分舆论质疑背后存在吃回扣等内幕。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先是回应雕塑招标建设符合流程,后又对记者“爆粗口”;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对715万元是否全部用于建造雕塑等问题,连回6个“不知道”和1个“不清楚”;一名网红导游爆料称其因评价此事个人信息被泄露并遭“威胁”。一系列衍生事件导致舆情持续扩大。8月29日,鲁山县联合调查组通报称,县住建局局长党某某被免职、工作人员李某某因言辞不当被政务记大过处分,但沸沸扬扬的舆情并未平息。8月31日,平顶山市通报称,已成立由住建、财政、审计、纪委监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审查工作。10月8日,平顶山市政府办公室表示,调查结果已上报给省委。

应对评点


该事件愈演愈烈与当地应对失当不无关系,一是敷衍躲避丧失主导权。鲁山县住建部门以“符合流程”撇清责任但未给出详实证据,被批推诿塞责,而后工作人员公然辱骂媒体记者,刺激网民不满情绪高涨。随着造价过高、抄袭设计、内定中标等疑点接踵而至,相关涉事部门又摆出一副拒绝监督的傲慢态度,等同于把事件调查权拱手让出,致使衍生舆情不断,公信力受到冲击。二是未切中要害的自查自纠难获认可。面对汹涌舆情,鲁山县虽对主要责任人予以免职处理,但并未触及舆论关注核心问题,权威性和公正性大打折扣,舆论仍追问不断,直至市级部门成立调查组提级调查,舆情热度才快速下降。目前,调查已完成的消息流出,鉴于此事已带来的负面影响,省级相关部门需对调查结果进行全面审查,适时公布公正权威的调查结果,避免留有空白再遭舆论追打。

经验·教训

在全媒体时代,一些争议事件经由网络助推就能迅速掀起一场舆论风暴,这对政府部门有效应对网络舆情提出挑战。若涉事主体不能在舆情爆发初期就果断采取应对消除质疑,阻断舆情发酵,一旦矛盾扩大,网民的非理性情绪加剧,单一事件的负面影响力很快就会上升到对政府公信力的全盘否定。从这起舆情事件的处置失当中反思发现,明确舆情工作的责任主体尤为关键。如果舆情涉及同级政府多个相关部门,那么上级部门需要尽快介入,以联合调查组或工作专班等方式全面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统一归口信息发布部门,以免部门间沟通不畅而影响舆情处理效果。同时,官方通报内容要直击舆论关切点,通过严谨的逻辑和扎实的论据把事实讲清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以实打实的纠错修复自身形象。

TOP.5

云南一女大学生疑被贩卖缅北事件

事件概览

8月15日,一段“缅北佤邦特区精英部落”的群聊记录在网络流传,涉及一名户籍地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的女大学生李某,聊天者对其公开叫卖12万元。相关内容引发网民猜测背后涉及电信诈骗和人口贩卖犯罪问题,网民普遍担忧涉事女生人身安全。8月16日,多家媒体跟进报道,称李某已从学校毕业,户籍地社区工作人员和其家人多次尝试联系未果,目前已报警。随后,隆阳区和保山市警方回应表示,已掌握到最新信息,正在核实调查后续会通报。8月16日下午,红星新闻称已与李某取得联系,李某否认被拐卖,自称此前身份证和手机遗失导致信息被盗。随后,李某再次失联,部分网民担忧其被人贩胁迫发声,保山市政府、保山警方表示一直持续关注此事。8月21日,上游新闻称从保山市权威渠道获悉,李某及另一名男生已被警方找到后平安回家,云南省公安厅已介入此事。

应对评点


此次舆情涉及缅北电诈、女性安全等话题较敏感,加之网传截图所呈现的信息迅速激发公众担忧,在多重因素叠加之下,舆论场形成“全网寻人”的高热态势。然而,舆论场的信息呈现出碎片化的传播态势,女生所在的社区人员、当地区派出所、所在市级警方以及其家长,都先后通过不同媒体进行发声,但真相仍然模糊。而女生被联系到接着失联的情节,更加重了网民的质疑和猜测。从舆情处置来看,从涉事地区、市警方,最后到云南省公安厅,介入调查的层级不断提升,但是权威的官方回应却未曾发布过,包括李某被找到之后,对于爆料信息来源、事件前因后果等舆论质疑焦点,从始至终当地官方都没有给出详细全面的解释,这成为此次舆情众说纷纭、信息杂乱的主要原因。

经验·教训

今年3月以来,舆论场陆续曝光多起我国公民被拐骗至缅甸后失联,陷入电信诈骗犯罪组织的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关注,其中执法部门的工作是舆论聚焦的内容。但因为这类突发事件常常牵涉多个部门,不同部门通过媒体探寻时的发声或回应,容易造成信息混乱,因此需要提前对舆情引导工作进行规划和统筹,既要确定信息引导的主要单位,也要明确不同部门各自发布的重点,否则从不同渠道发布不同内容,角度和口径显各不一致,反而会分散舆论注意力,令信息发布出现损耗。面对公众迫切的信息诉求,政法机关可优先选择官方新媒体平台,对事件情况先进行初步回应和定性,释放出及时介入调查核实的态度。一旦有了实质性进展,需要提前对发布内容做归口管理,通过相对统一和固定的媒体渠道进行发布。政法机关只有将舆情处置作为“一盘棋”进行有机组合和联动,才能实现预想的传播效果。

全文见《政法舆情》第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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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考“回流生”事件》

《吉林村民私搭浮桥被判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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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法舆情》第35期

编辑:彭晓月

新媒体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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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靳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