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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储户被赋红码 健康码管理不能背离法治

2022-06-20 10:23:22 来源:法治网舆情中心 作者: -标准+


河南村镇银行储户被强行赋“红码”

舆论呼吁将健康码管理纳入法治轨道



编者按:6月13日,网络流传信息显示,多名前往郑州沟通村镇银行“取款难”的储户被赋“红码”。6月16日,有媒体致电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等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得到回复为“不知情”或电话无法接通。河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表示,近日接到大量关于健康码“赋红码”的举报和投诉,已将相关线索转交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调查。

目前,不少网民猜测河南利用健康码阻止储户维权,并对健康码能被用于防疫之外感到担忧。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21年1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与服务暂行办法》,强调各地要严格健康码功能定位,不得扩大应用范围,切实防止“码上加码”。河南给储户赋“红码”被舆论广泛质疑违反上述规定,相关舆情仍在持续发酵。截至6月17日12时,相关微博话题阅读量累计超21亿。



媒体、专家聚焦健康码的正当应用目的,认为此事突破了法治框架,破坏防疫大局和政府公信力。


一是聚焦健康码的正当使用目的和场景。半月谈评论称,健康码是每个人为了自己和公众健康而让渡权利的结果,其存在目的只能是疫情防控,任何人、任何部门都没有权力把健康码另做他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表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与服务暂行办法》明确要求不得扩大健康码应用范围,其唯一正当化的使用理由就是传染病疫情的风险管理。《环球时报》特约评论员胡锡进也指出,各地健康码只应用于纯粹的防疫目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被地方政府用于与防疫无关的其他社会治理目标,这一规则各地务需坚守。



二是认为健康码用于防疫之外违背法治基本原则。《南方日报》、每日经济新闻等媒体评论称,此举涉嫌滥用行政权力,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对外经贸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主任许可认为,防疫工具被不当利用,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将会被严重削弱。同时,将健康码用于其他目的也违背了法治的基本原则,地方政府“方便管理”的代价是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冲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认为,滥用健康码的行为将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首先,严重破坏防疫大局,把没有疫情风险的人关到隔离点,浪费有限的医疗资源和财务资源;其次,严重破坏政府公信力,在疫情吃紧的关头,如果个别地方部门滥用健康码,公众会对政府防疫失去信心。



三是认为滥用健康码赋码权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犯罪。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廖藏宜表示,个人健康信息码受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应用健康码的部门如果不按国家规定,随意转黄码、红码,超国家标准范围进行使用,属于政府部门的权力滥用和侵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等人认为,相关公职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建议人民检察院依职权进行查处,提起相关刑事诉讼和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


四是追问滥用健康码背后的决策流程。半月谈评论称,给讨说法的储户赋红码,突破了公众对健康码适用范围的共识。这一做法是经过了什么样的流程?又是由谁来决策使用的?相关地方应该查清楚来龙去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微信公众号“侠客岛”评论称,为防疫更加科学精准而采取的健康码赋码措施竟然可以用于其他目的,依循何法?每日经济新闻发文称,经咨询河南卫健委相关人士,赋码不属于卫健委的职能范畴,那么是谁在管理健康码?谁能赋红码?



舆论呼吁,尽快查清事实依法追责,同时将健康码管理纳入法治轨道,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一是尽快查清事实并依法追责。微信公众号“侠客岛”评论称,疫情防控措施被随意用于“社会治理”或“维稳”目的,不管是哪个部门、哪些人授意干的,都应被严肃追究责任。环球网文章称,如果是技术问题导致的,要拿出有说服力的完整证据链;如果这个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操作,则必须尽快予以纠正。第一财经文章称,防疫工具如何变成非法管制的利器,建议有关部门尽快查实真相,查清源头,即刻制止这种行为。财新网评论称,如果基层确有滥用行为,上级部门应严查追责,及时堵住漏洞。



二是明确健康码的使用标准和范围。财新网文章建议,健康码亟须建立明确的专业标准与使用范围,确定除防疫不可他用的保障机制,更防止借疫情的随意扩权。浙江传媒学院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院长方兴东指出,虽然政府作为背书方推动健康码落地,但作为管理方,企业的责任和权力边界在哪里,用户并不知晓。因此,亟需制定健康码数据全体系的专业标准,把过度扩展的权力及时关进笼子里。还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国家对于健康码的设立、运营、相关信息使用、法律保护和法律责任等无具体的规定,应考虑尽快将其纳入法治轨道管理。




三是严格规范健康码的信息收集和管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表示,健康码所代表的行政评级攸关个人出行自由等核心权利,政府在适用健康码时,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和适用应严格遵循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目的正当、最小够用以及目的限制等原则。劳东燕认为,健康码收集数据是抗击疫情时期的临时举措,不是常态性的。因此,相关部门在处理健康码数据时,应考虑对收集到的个人信息设定保存期限。




四是建立起防范健康码滥用的追责机制。半月谈评论称,河南这一事件暴露出的“权力任性”危险倾向,从目前出现的问题看,还需进一步制定详细的规范,明确规定滥用健康码的惩处举措,建立起防范滥用的追责机制,让健康码回归其本真功能。界面新闻文章称,要防止健康码变成某些地方、某些部门用来达成私利的手段,需要制度上的及时发力,杜绝后患令公众放心。




来源:法治网舆情中心(ID:fzwyqzx)

策划统筹:付萌 

分析师:李梦珠 胡堃

新媒体编辑:李思彤






编辑:刘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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