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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一季度政法机关舆情应对能力摘星榜

2019-05-27 15:36:21 来源: 作者: -标准+

编者按:随着保健品市场乱象、“千亿矿权案”疑云、河北“涞源反杀案”、福州赵宇见义勇为案等事件持续引发热议,2019年第一季度的舆论场充满了猜测、不满等负面情绪。网络意见领袖“引爆”了多个热点舆情事件,舆论监督作用有所凸显;食药安全领域问题突出,“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堂使用发霉食材”谣言影响极为恶劣;涉正当防卫争议类案件舆情高热,舆论呼吁尽快出台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由于舆情事件本身的复杂性、长期性,各地政法机关在不同阶段的舆情工作水平也参差不齐。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选取10个典型案例,依据舆情应对能力模型进行评估,从时、度、效三方面点评涉事部门的舆情处置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形成2019年第一季度舆情应对能力摘星榜。

 

1. 意见领袖舆论监督作用凸显

网络意见领袖推动的舆论逐渐凸显成为当前不容忽视的力量,一些影响力巨大的意见领袖频频扮演舆情“引爆者”的角色,以持续爆料的方式引出了多个热点舆情。比如“@崔永元”连续发布最高法院有关陕西“千亿矿权案”内幕信息,将舆论引向质疑最高法院领导干预案件等问题;“@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等人追踪山东聊城医生开“假药”被处罚一事,最终推动当地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舆论监督对于改善政法工作有一定裨益,但政法机关也需保持司法定力,警惕和防范那些制造话题、炒作舆论、试图干扰司法的“舆论绑架”现象。

 

2. 食药安全领域问题突出

食药安全关乎公众“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舆情重灾区,近期此类舆情有抬头趋势。一方面,权健、无限极、如新等保健药品、保健食品频频曝出涉嫌传销、虚假宣传、夸大疗效等问题,在舆论场上引起一定恐慌情绪,加强监管的舆论呼声高涨;另一方面,网曝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堂提供发霉食材导致学生家长聚集维权事件,引起全国舆论震怒,此事后经证实为谣言。教育部等三部委以此为契机,联合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从制度层面夯实校园食品安全的基础。

 

3. 正当防卫争议类案件高热

发生或曝光于2018年的涉正当防卫争议类案件仍在本季度延续舆情热度,部分案件迎来转机,如河北“涞源反杀案”、福州赵宇案在高层检察机关指导下得到纠正,赵宇案还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彰显出“小案不小”的司法价值。但黑龙江富锦“反杀案”当事人二审仍被认定防卫过当;陕西版“反杀案”当事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需经专家论证,预计相关舆情还将持续一个时期。热度始终保持高位运转的正当防卫类舆情,不但令公众对法律概念的了解愈加深刻,也提醒司法机关在处理个案时应考虑社会影响,需尽快出台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为司法活动提供法律指引。

 

4. 警惕针对执法行为的报复案件

本季度末,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某大队办事大厅发生一起纵火爆炸袭警案,迅速引起舆论关注。警方通报称,嫌疑人悲观厌世产生轻生念头,且曾多次被交警处罚。这类报复执法行为的暴力犯罪需要引起政法机关的关注,要思考和分析这种报复行为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否涉及执法规范或队伍形象问题,尤其需警惕网民产生情绪化的围观心理,消解执法权威。对此,政法机关需改善执法状态和队伍形象,通过强化正面宣传,对冲舆论场上的负面情绪。


TOP.1  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  四星半

 

【事件概览】

 


32114时左右,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爆炸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对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消防、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多部门接连发声,公布事件最新进展。同时,盐城市委宣传部官微“@盐城发布”在微博和微信同步发布情况通报,滚动发布最新伤亡情况,官微“@江苏生态环境”连续发布通报,公布燃爆物质每日监测标准。此后连续4天内,事故现场指挥部每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伤亡情况、安置和环保处置工作情况。43日,“@盐城发布”通报称,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于323日立案侦查,目前已对涉事公司3名负有重大责任的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应对评点

 


此次爆炸事故的舆情应对经验无疑为危机管理提供了新的范本,可以总结为三点:一是处置到位。事故发生后,无论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成立调查组,还是当地政府做出救援处理和情况通报,都堪称反应迅速、回应掷地有声,充分地体现出了党和国家对这起特大事故和救援工作的重视,也使得社会情绪在较短时间内得到较快的平复。二是发布及时。相关部门事发后迅立即过官微进行“滚动式”通报,针对网民最关心的死伤情况、毒副作用等问题做出解答,有助于阻断不实信息的传播,促进舆论对于网络表达的理性认知。三是通报有力。官方还连续四天召开了高质量的新闻发布会,第一时间组织专家,详细解说事故原因,引导媒体报道和社会舆论,公布事件的调查结果并充分做到信息公开,极大提高了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引导力。

 

■ 经验·教训

 

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对“一体化作战”要求最高,尤其注重舆论引导“时度效”,体现出引导的综合性和同步性。“时”就是把握舆论引导的时机,尤其在事件发生后的“黄金时间”有效引导舆论,牢固把握舆论场的主导权;“度”即是舆论引导要适度,需要相关各方能够迅捷、高效处置,快速打造不同层面、不同影响的发声阵地,产生立体式正面发声和舆论引导的功效;“效”是指官方能够快速构建起成熟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体系,公开、透明地进行信息发布,令官方结论在舆论场中起到“一锤定音”的效果。

 

 

 

TOP.2  辽宁沈阳一交警队发生纵火爆炸袭警案  四星

 

【事件概览】

 


32814时许,“@沈阳大事件官微”等多名博主爆料称,沈阳某交警大队疑似发生爆炸;《北京青年报》报道后,相关舆情热度逐渐攀升。1540分,沈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沈阳市公安局”通报称,当天1350分许,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和平一大队发生纵火爆炸袭警案,犯罪嫌疑人引爆自制爆炸物,当场死亡,两名警务人员和一名办事群众受轻伤。部分网民追问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认为其“被逼无奈”。“@沈阳网警巡查执法”跟帖呼吁公众不信谣不传谣。301925分,“@沈阳市公安局”二次通报称,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曾因奸淫幼女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59月至201810月,先后多次因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阻碍警察执行公务等被行政处罚。通报还称,杨某某热衷于封建迷信,近期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扬言杀妻。此后,舆情热度逐渐下降。

 

■ 应对评点

 


重大突发案事件,尤其是公共场所发生爆炸案件,舆情引导时效至关重要。几乎在爆炸发生的同时,网络上就出现相关信息,网民呼吁公安部门及时出面回应。沈阳市公安局在此次事件中展现了良好的舆情素养,主要体现在四方面:一是提级处置,直接由市公安局发布信息,而非直接的涉事主体;二是首次舆情回应仅在案发后2个小时,并将案件定性为纵火爆炸袭警案,压缩了不实信息散播的空间;三是及时发布详细的情况说明,充分披露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并介绍爆炸物来源等情况,回应舆论关切;四是网警大队积极配合舆情引导,适时提醒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不和谐的网络杂音。

 

■ 经验·教训

 

近年来,当事人由于积怨或生活不顺遂,在学校、公交车等场所制造爆炸事故频繁发生,给当地的社会治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恐慌情绪。以执法机关为目标的报复性爆炸案较少发生,但带来的社会影响更为恶劣,舆论往往将矛头直接对准政法机关,并套上“有错在先”的帽子,一旦形成“刻板印象”,这类案件还可能经过媒体报道后引起仿效。政法机关需要在平时加大联防联治的力量,做好重点人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化解社会各方面的矛盾。同时,还需要在执法过程中注意执法规范和队伍形象问题,从源头处降低这类恶性报复性案件发生的可能。

 

 

 

3

 

【事件概览】

 


32518时许,内蒙古开鲁县宣传部官微“@魅力开鲁”发布案情通报称,当日1530分,开鲁县发生持枪杀人案造成5人死亡,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这一突发枪击案引发关注。19时许,“@魅力开鲁”再发通报称,枪击发生在50分钟内,犯罪嫌疑人于1635分被抓。当晚,案件现场视频被媒体曝光,引起网民热议。26日,通辽市检察院、开鲁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通报称,两级检察院已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8日,“@魅力开鲁”三度通报称,犯罪嫌疑人梁某系因工作和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报复杀人,作案枪支已收缴,枪源正在调查。330日,开鲁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梁某批准逮捕,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对贩卖枪支者田春雨批准逮捕。

 

■ 应对评点

 


在这起重大持枪杀人案中,犯罪嫌疑人仅1人,却在50分钟内连杀5人,案件的突发性和后果的严重性令人震惊,对处置的政法机关无疑是一场重大考验。值得庆幸的是,当地的公安部门和检察机关,在处置突发舆情时表现可圈可点。首先,开鲁警方在案发现场处置果决,15分钟的“闪电”抓捕速度令人惊叹,为后续的舆情引导赢得先机。其次,警方通过县委宣传部官微三发通报,逐步交代了基本案情、抓捕细节、作案动机等关键问题,并辅以公开现场处置视频,舆论恐慌情绪进一步被安抚。第三,检察机关不论是线下快速介入案件侦查并批捕,还是线上及时通报处置结果,都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性。得益于政法部门现场处置妥当、信息发布适宜,这起涉枪舆情快速得到平息。

 

■ 经验·教训

 

内蒙古3·25”持枪杀人案的处置工作干脆利落,一气呵成,为政法机关处置类似舆情事件提供了借鉴。长期以来,“涉枪”“命案”等字眼都是能瞬间触动舆论神经的敏感词汇,2016年河北肃宁特大枪击案、2017年湖南新化警察持枪杀人案、2018年江西上高“8·20”持枪杀人案等案件均引发了舆论极高关注。对比以往案件发现,命案发生后,公安部门均能做到快速通报、快速处置,但如此次及时公开杀人案发现场处置录像的尚属首次。这一信号说明,政法机关在涉枪舆情处置上已逐步走向透明化、规范化、成熟化,积极实践中央政法委关于案件处置、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的“三同步”原则,坚决惩治违法犯罪,及时公开案件进展,斩断舆情发酵空间,守护社会平安与稳定。

 

 

TOP.4  陕西“凯奇莱案”卷宗丢失等问题调查  三星

 

【事件概览】

 


20181226日,《中国经营报》、“@崔永元”微博连续爆料最高法院在审理涉及陕西凯奇莱公司千亿矿权纠纷案件中,发生卷宗丢失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人民法院报官微27日发文辟谣,最高法院回应称已启动调查程序。此后“@崔永元”不断曝出案卷丢失证明材料,猜测有最高法院领导干预案件,审理该案法官王林清发布三段视频自述遭打击报复,推动事件的关注度持续升温。201918日,据新华社报道,针对陕西“凯奇莱案”卷宗丢失等问题,由中央政法委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参加,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依纪开展调查。222日,联合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称,所谓“卷宗丢失”系王林清本人故意所为;最高法院对相关案件的判决具有法律依据;王林清称遭到“打击报复”的问题,经调查不属实等等。目前,联合调查组已将王林清涉嫌非法获取、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应对评点

 


从起初曝光的“案卷丢失”,到王林清自述视频流传网络,再到崔永元有关案件详情的爆料,最高法院成为众矢之的,遭遇了史上最严重的公信力危机。因此,由中央政法委牵头、权威部门组成的最高规格调查组,呼应了民意,消解了公众的质疑和焦虑;事实查清后将向社会公布的表态,更让公众吃下定心丸。在调查结果发布后的舆论引导工作上,官方依托党媒、通讯社、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通过议题筛选、框架设置等手段,积极发挥话语权,在对该事件的评论导向和意识形态方面,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主流媒体的报道和评论文章以其深度性、权威性,形成自上而下的层层传递,将舆论对事件浅层的关注转为更深层次上的剖析,显现出高度的权威性和明显的引导性,在舆论场起到强大的正面导向作用。

 

■ 经验·教训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公众对司法公平和公正的期待与诉求更加强烈,由个案判罚争议引发的对司法不公的怀疑,不但存在于基层司法机关,甚至可能延伸至最高司法机关,侵蚀公众对法治的信仰根基,如此次“凯奇莱案”舆情就是最大例证。如若处置不当,对最高法院乃至整个司法系统公正形象的冲击将不可估量。一点点的程序瑕疵、一分分的回应迟延,都会导致司法公信力一点点丢失。面对舆论猜测和怀疑,司法机关最需要做的就是尽快查清真相,在扑朔迷离中驱散迷雾,用事实安定人心。

 

 

TOP.5  天津权健公司涉嫌传销、虚假宣传事件  三星

 

【事件概览】

 


2018年底,微信公众号“丁香医生”发表文章《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借内蒙古女孩周洋不幸离世事件,揭开天津权健公司涉嫌传销和虚假宣传内幕,保健品行业乱象也随之被揭露。天津市有关部门在事发两天内成立联合调查组,发现权健公司部分产品涉嫌存在夸大宣传问题,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20191月,天津公安机关就权健涉嫌传销和发布虚假广告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权健实际控制人束昱辉等18名犯罪嫌疑人,随后武清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束昱辉等16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13部门,以及天津市委政法委等10部门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216日,针对周洋父亲对权健涉虚假宣传、非法行医等控告,天津公安局武清分局经审查后不予立案,周洋父亲表示,下一步会和律师提起复议申请。

 

■ 应对评点

 


案件曝光后,包括政法机关在内的天津各部门,积极稳妥开展实体工作和舆情引导。首先,实体工作讲究效率和方法,市委政法委带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检察院随即予以批捕,一连串的工作既针对案件本身,也针对保健品行业乱象,符合舆论期待。其次,舆情引导侧重动态发布信息和发布渠道的运用。在信息发布层面,针对舆论关注的是否涉嫌传销、虚假宣传等问题进行回应;在信息发布渠道运用上,充分运用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发布信息,提升了信息的权威性和覆盖面。但是,针对周洋父亲的控告,武清分局不予立案的理由受到舆论较多质疑,尤其在相关部门已认定权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之后,警方需要更完整的证据来解释原由。此外,针对周洋父亲及其代理律师的线下引导工作也略显不足,导致舆情持续。

 

■ 经验·教训

 

目前来看,随着相关案件法定程序的推进,无论是权健公司涉嫌传销等违法行为一案,还是周洋案,都还有诱发舆情的风险,政法机关需科学研判舆情风险,制定详细预案,妥善应对。而该案引发了对保健品行业的大讨伐,也倒逼监管部门在执法和监管层面拿出更加切实的措施和手段,治理传销以及保健品行业乱象。在法律层面,如何更加清晰地区分传销和直销,提升执法准确性,也都有待法律法规的完善来破题。目前,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已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于取得的治理成果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还需及时进行通报,以免相关案件再度曝光引发“运动式执法”的质疑。

 



TOP.6  成都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谣言事件  三星

 

【事件概览】

 


312日,网曝成都一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霉变食物,随后多名家长到学校维权被警方喷辣椒水并被采取强制措施。133时和7时,事发学校所在地温江区政府新闻办官微“@金温江”发通报称已介入调查。当日,随着媒体跟进报道,发霉食物图片和警民对峙视频在网络广泛扩散,该事件迅速升温,引发舆论风暴。对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四川省、成都市以及温江区相关政府部门反映迅速,及时介入调查,令舆情回缓。14日,微信公众号“成都发布”刊发文章盘点了流传甚广的六大谣言。15日,成都方面公布第一批食品检测结果,结果显示符合标准再度引发舆论质疑。17日,成都市联合调查组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公布了调查情况、证据及视频材料,证实系有人蓄意造假,舆情反转再度引发舆论讨论,多数观点对结果表示认可。

 

■ 应对评点

 


在舆情发酵初始,涉事部门响应比较迅速,第一时间介入处置并发布通报;响应层次丰富,多部门多层级都有回应,并且回应内容各有侧重,迅速形成了多维立体式应对体系。在处置中,涉事官方对舆情保持实时关注,不断跟进通报,及时盘点网络谣言并进行澄清,做到了对舆情的动态反馈。事发后,相关方面还迅速组成权威的联合调查组,在公布调查结果时,使用了视频、图片等多种证据佐证,有力解释了事件的谣言本质,并获得多数舆论认可。不过,也要看到此次事件舆情处置的不足之处,一是警方现场处置使用强制措施,成为刺激舆情热度攀升的重要原因,警示需谨慎使用强制手段;二是第一次公布检测结果时,因检测方向不符舆论预期而引起质疑,提示官方需要遵循舆论规律,在公布相关调查或检测结果时需辅以逻辑合理的证据材料进行支撑。

 

■ 经验·教训

 

不少网络热点舆情事件都是因不实信息而起,远如“四川泸县太伏中学跳楼事件”,近如“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堂提供霉食事件”,最后都出现了舆情反转的结果,不但令舆论“很受伤”,政府公信力也受到影响。处置此类谣言事件,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最为关键。首先,相关部门对舆情要积极介入,快速梳理第一手信息,充分掌握舆情态势、研判舆情风险;其次,争取短时间内利用官方新媒体阵地发布消息,形成官方信息对舆论场的覆盖,以免延迟发布造成被动局面;最后,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具有完整、合理的逻辑链条,杜绝出现纰漏,以消除谣言生存空间。

 

 

 

TOP.7  福州赵宇见义勇为案  二星半

 

【事件概览】

 


20181226日晚间,福州小伙赵宇在制止一男子对女邻居实施侵害行为时,与该男子发生冲突致其内脏损伤,之后赵宇被福州晋安区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14天后获保释。2019217日,赵宇在微博曝光该事件详情,随即引发舆论高度关注。218日,晋安警方表示正在积极应对处置该舆情,这一说法引发网民不满。220日,警方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将赵宇再次移送检方起诉,晋安检方认为,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鉴于赵宇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鼓励见义勇为,对赵宇不予起诉。这一决定并未获得赵宇和舆论的认可。在最高检指导下,福建省检察院指令福州市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审查。31日,福州市检察院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319日,赵宇获得了福州警方颁发的“见义勇为确认证书”。

 

■ 应对评点

 


从事发到最终定性,历时三个月,赵宇经历了从故意伤害到防卫过当再到正当防卫的大反转,此事最终在最高检介入指导后才得以平息。除了实体工作引起质疑,当地政法机关在舆情应对上存在的几点“硬伤”,导致舆情工作效果有限。首先,在回应速度上,警方在舆情出现后始终未给出正面回应,只是在媒体采访时释放出碎片化信息,导致舆论在初期就形成明显的质疑倾向。其次,在回应态度上,警方强调舆情处置而忽视舆论对实情的关注,反而惹起民意反弹。第三,在回应措辞上,警方通报对涉事人员着墨过多,引起网民“身份敏感”;晋安检方对赵宇正当防卫的初次认定,也被专业人士指出存在矛盾之处。

 

■ 经验·教训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不是高层或舆论介入,见义勇为往往会得到不同的处理结果,尤其是涉及刑事责任时,甚至会发生“流血又流泪”的案例,形成不良示范作用,导致见义勇为失去正向激励作用。今年全国两会上,福州赵宇案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后,专家在解读时指出,该案向公众传递了“见义勇为不是犯罪”的明确信号,舆论也呼吁适时出台见义勇为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让法律为见义勇为者撑腰。对于政法机关来说,在办理见义勇为类个案时,首先需注意在实体处置上综合考量案件事实和社会影响,注意规避“教条式执法”的误区;其次,在舆情引导方面,满足舆论对舆情回应的速度、态度方面需求,提升回应水平和效果。

 

 

 

TOP.8  河北“涞源反杀案”  二星

 

【事件概览】

 


118日,上游新闻报道了一起发生在河北涞源的“反杀案”,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在此案中,男子王某在追求某高校大二女生小菲(化名)遭拒后仍多次纠缠,2018711日深夜,王某持凶器翻墙闯入小菲在涞源县家中,在与小菲一家产生激烈冲突后遭到反杀。小菲父母王新元、赵印芝被批捕,小菲被取保候审。对此,舆论普遍认为小菲一家属于正当防卫。121日,保定市政法委回应称,正指导当地警方、检方审查该案。226日,上游新闻报道称,涞源警方作出决定,不追究小菲刑责。33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通报称,王新元夫妇属正当防卫,决定不予起诉。327日,小菲一家向涞源县检方、警方提出104万元的国家赔偿并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追责。近日,王新元夫妇决定放弃国家赔偿的申请。

 

■ 应对评点

 


在这起案件中,由于涉及“反杀”“正当防卫”等舆论敏感词,舆论始终对该案保持高度关注。然而,参与办案的涞源县及保定市政法机关在实体处置和舆情应对两方面均存在明显问题,导致舆情在一段时间内反复发酵。在实体处置层面,涞源警方在死者王某存在明显过错的情况下,将案件定性为故意伤害,成为刺激舆情发酵的关键;在不追究小菲刑责后,警方依然羁押王新元夫妇的做法,更是引发舆论追问不止,留下“机械执法”的不良印象。在舆情应对方面,涞源县、保定市参与处置的政法机关始终缺乏有效的正面回应。尤其是在保定市政法委介入审查后,长时间未给出调查结果。在央视介入、舆情再次发酵后,案件最终定性结果才“千呼万唤始出来”。这种舆论倒逼下的处置应对,对当地政法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整体形象均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 经验·教训

 

“昆山反杀案”后,“内蒙古王玉成反杀案”、“陕西王浪反杀案”等“反杀案”陆续被曝光,当事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更是舆论热议焦点。这些案件中,由于公众存在明显的情感偏向和“代入感”,政法机关对正当防卫的谨慎严苛认定频频引起争议,使得自身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陷入舆情漩涡。因此,面对这类案件,特别是“两高”与指导性案例相似的案件,政法机关需保持舆情警觉意识,充分收集舆论观点,分析舆情态势,为实体处置阶段的舆论引导做足准备工作。此外,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需尽快实现舆情闭环,主动回应舆论关切,用典型个案的普法效果回应和引导舆论。

 

 

 

TOP.9  山东聊城医生开“假药”事件  一星半

 

【事件概览】

 


225日,据山东电视台《今日聚焦》栏目报道,20184月,聊城市一癌症患者女儿王某青在医生陈宗祥的推荐下,从他人处购买了印度仿制抗癌药卡博替尼。患者后因医治无效死亡,王某青认为与“假药”有直接关系,便向相关部门投诉。陈宗祥表示,其推荐药是出于好心,并未从中获利。东昌府公安分局曾以情节轻微不予立案。该报道在当地引发较大反响,聊城市领导高度重视,聊城市卫健委对陈宗祥作出停职处罚,公安东昌府分局成立专案组进行立案侦查。227日起,微博大V@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等人关注此事,并持续发文曝光细节。如陈宗祥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该事件中转让药品的王清伟被警方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刑拘,一名济南的药品代购段某也被刑拘等,舆情持续发酵。324日,山东省公安厅通报,陈宗祥不构成犯罪,警方已对陈宗祥、王清伟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代购牟利的段某将另案处理。对此,王某青称将坚持上诉到底,陈宗祥女儿则表示将在法院起诉王某青侮辱诽谤罪。

 

■ 应对评点

 


聊城市领导面对媒体曝光压力,要求公安等执法部门连夜做出整改,对相关涉事人员采取处罚或处置措施。但随着更多细节曝出,舆情出现反转,官方的紧急处置引发质疑。如聊城警方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再次立案侦查,公安内部人员称“同情陈医生,不得不立案”,都引发舆论质疑警方调查系迫于行政干预。警方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刑拘“互助者”王清伟的做法,也引起病友群体的声援抵制。在舆情蔓延期,官方长期失语,则将舆论情绪推向了负面。“@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等微博大V不断发布动态,令该事件在舆论场上保持一定关注度。警方等舆情涉事部门,对患者死亡是否与“假药”有关、医生推荐药品和互助患者转让药品是否涉嫌犯罪等舆论关切,迟迟未给出定论,不但导致舆论负面情绪逐渐累积,也令舆情引导的主动权丧失,使自身陷入被动不利局面。

 

■ 经验·教训

 

自从电影《我不是药神》热映后,代购国外仿制“救命药”被处罚的案例常被贴上“现实版药神”标签,引起舆论的同情和对“政策性假药”的争议。压力传导下,执法部门的处置工作备受舆论审视,其作为很容易引来“机械执法”的质疑。此次舆情涉及推荐仿制药的医生、转让药品的互助患者以及代购,事件的复杂程度超过“翟一平案”等案件,执法部门对法律的理解运用和执法尺度出现瑕疵,舆情应对工作的不足,导致舆情持续蔓延。对于政法机关来说,面对这类有着社会痛点的案件,如果能在依法处置时兼顾情理法平衡,考量公众朴素的价值诉求,负面舆情则很难发酵起来。

 

 

TOP.10  吉林“精神病”法官事件  一星

 

【事件概览】

 


321日,《新京报》报道称,吉林白山男子黄志发1984年被法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此后其坚持申诉。2013年,白山市中院法官张某某受理此案,于2014年出具无罪裁定并加盖法院公章。当黄志发持此文书向白山市中院申请国家赔偿时,却被告知该法官有精神病,作出的司法文书无效。法院还称,该文书公章为真,系法院公章管理过松导致;张某某参与的数百起案件中共发现四起涉嫌伪造文书,但因其无刑事责任能力,白山警方已撤案。报道还指出黄志发案存在上诉加刑等违规情形。322日,吉林省高院官微发布通报称,省高院已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目前,张某某仍在法院工作,但已被调离审判岗,调查结果尚未公布。

 

■ 应对评点

 


本事件中,当事人戏剧化的遭遇令人惊诧不已,但舆论更关注的是这起舆情事件所产生的恶劣影响。“审理法官有精神病”,这样的舆论标签一经媒体抛出就引发舆论围观。公众一方面错愕于“法官罹患精神疾病为何还能常年在岗”,另一方面对其经手的上百起案件判决结果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而从涉事法院层面讲,此事不仅暴露了法院在公章管理松散、司法文书把关等工作上的失职,也让舆论重新审视这起旧案,并对罪名认定、上诉加刑等案件审判中的问题提出质疑。最后,尽管涉事法院的上级法院已出面回应,但官方表态后至今仍无确切结论公开,过长的调查空窗期则不断加重猜疑,导致舆论满意度处于极低水平。

 

■ 经验·教训

 

“精神病”法官事件是近年来涉法院舆情中较为极端的个案,却具有一定代表性。法官的身心健康是作出正确法律判断的前提和基础,不仅关系到其能否正常、合格履职,还关系到个案判决的司法公信力,对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有着重要影响。我国《法官法》有明确规定,身体健康是担任法官的硬性条件。今年3月的最高法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指出,“要建设过硬队伍,加强基层建设,关心关爱干警”。各级法院机关还需在日常工作中将关爱法官的保障措施落到实处,尽力从情绪疏导、危机干预等方面加强介入,防范出现法官个人因身体健康原因影响司法审判的极端案例。如果发生类似舆情事件,涉事部门需及时展开调查,以纠错整改、案件排查等方式作出补救,挽回受损的公信力。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


编辑:刘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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