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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综合施策 未保工作亮点纷呈
发布时间:2022-07-19 14:01 星期二
来源: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矫治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任务和使命。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部署要求,持续提高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积极开展社会化延伸工作。近日,雄安中院连续推进多项涉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司法保护工作落实,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多点开花,为双向、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有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搭建未成年人保护新平台

今年5月1日,《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正式施行,雄安中院积极与新区公共服务局、学校建立沟通联络和常态化协作机制,选任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心教育事业的法官赴多所中学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雄安中院邀请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以及雄安容和德辉学校、容城县容城镇第一中学、安新县实验中学、安新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雄县第三初级实验中学、雄县第一初级实验中学六所学校参与座谈,分析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未成年学生保护漏洞、教师管理不严、学校制度缺失等问题,了解不同学校的基本情况、生源特点、法治建设现实困境及实际需求等情况,把握今后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的正确方向,并就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的必要性与迫切性,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治理的工作切入点与侧重点,创新丰富法治教育活动形式,密切促进法院与学校联动合作等方面达成共识。

截至日前,新区两级法院领导率先垂范,干警积极参与,共有22名法官和法官助理受聘担任26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并依托这一平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十余次,稳步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为持续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推动学校加强法治建设、补足法治教育短板提供坚强后盾和有力支撑。

开辟未成年人保护新阵地

为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体系,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高质量发展,雄安中院联合雄安容和红杰初级中学,在该校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并于近日在该校举办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上,雄安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忠就充分发挥实践基地效用提出几点希望:一是学校以此为新起点,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凝聚工作合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学校治理能力水平;二是老师们依法施教、依规育人,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做人民教师职业道德的践行者,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者;三是同学们不断提高遵纪守法意识、法律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素养,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雄安容和红杰初级中学校长刘晓燕对雄安中院积极推进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表示将充分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这一优势,整合法院的司法资源与学校的教育资源,开拓未成年学生法治教育的发展空间。

揭牌仪式后,聂晓方为师生代表准备了一堂活泼生动、贴近生活的法治课,以与同学们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导语,以校园霸凌、校园性侵、网络安全、校园诚信的真实案例为教材,由浅入深地向同学们讲述了如何依法依规约束自身行为、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等重要知识点,也点明了老师和学校在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现场师生表示受益匪浅。

雄安中院将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阵地,有力带动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旁听庭审、案例警示教育、家长法育课堂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全面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帮助未成年学生在亲身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化为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成长为法治国家的合格建设者。

拓展未成年人保护新宽度

近日,雄安中院制发两份与未成年人保护息息相关的司法建议,就校车安全和校园性侵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雄安中法建〔2022〕4号司法建议主要针对校车安全问题。在新区相对偏远的乡村区域,“黑校车”依然大有市场,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雄安中院会同公安、交通、教育部门以及部分学校就校车安全进行调研、交流。并在会后根据现实情况及时制发司法建议,建议有关部门对照问题清单认真排查整改机动车接送学生服务领域,力求为有需求的学生及家长提供安全务实的正规校车服务。

雄安中法建〔2022〕5号司法建议则是针对校园性侵问题。雄安中院经与教育部门、相关学校沟通,针对数起涉未成年性侵类案件反映的教师队伍管理、学校法治教育、性安全和警示教育等方面问题,提出加强中小学学生的法治教育和性安全教育、加强学校及培训机构教师队伍管理等司法建议,引导教育系统全面梳理和整改,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

雄安中院始终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承担社会角色,围绕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和行业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共性问题和治理难点,通过案件分析、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核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其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同时建立健全司法建议跟踪回访制度,强化司法建议的实效,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平安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度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贡献司法智慧、提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张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