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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登记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6-19 09:39 星期五
来源:安新公安微信公众号

为进一步严密疫情防控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管控措施,根据省、新区有关规定,就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安新县人员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5月28日(含)以来,所有从北京市西城区、丰台区、房山区等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进入安新县的人员,须向所在乡镇办、派出所、社区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拟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安新县人员,需在来(返)安新县前3日内主动申报登记个人信息。因故未完成申报登记的,在到达安新县行政区域后,及时申报登记个人信息,登记信息后,采取医学隔离14天。

二、5月28日(含)以来,从中高风险地区进入安新县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安新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确保申报登记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对缓报、瞒报、谎报信息的,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广大群众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掌握拟从中高风险地区进入安新县人员情况的,要及时向所在乡镇办、派出所、村街社区报告。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发现相关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村街社区反映情况。举报属实,视情给予一定奖励。

安新县防控办咨询电话:0312-5330862

安新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安新县公安局

2020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陈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