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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公安局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3-25 10:37 星期三
来源:雄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

2020年清明节即将到来,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虽稳中向好,但境外输入、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加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避免清明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集中祭扫活动

清明节期间,县殡仪馆、各类公墓、临时骨灰存放点等场所,将暂停大型祭扫服务和集体共祭等聚集性活动,对办理骨灰安葬业务实行严格的人数限制,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

二、推广新型祭扫方式

即日起至4月10日,群众可通过清明网上祭扫统一入口网址:http://www.chinamartyrs.gov.cn/2020qm/,对烈士陵园中的烈士墓碑进行网上祭扫、代理祭扫等缅怀活动,降低实地祭扫活动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

三、严格管控零散祭祀行为

对农村散埋坟地及街头祭祀活动,公安机关将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严禁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同时,大力宣传殡葬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选择非实地祭扫方式。

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全县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非法燃放、非法制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列》等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机关将加强对重点时段全域巡逻监控,对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依法依规处理,对违反规定引发火灾的,依法从严处理肇事者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雄县公安局

2020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陈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