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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正式推行

2022-09-27 16:14:06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9月22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律师协会协同开展民商事简易案件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推进会在市中院召开。鞍山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林出席会议并讲话。辽宁省律师协会、沈阳市律师协会、鞍山市律师协会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受邀参加会议研讨。

民商事简易案件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是指鞍山市中院与市律协联合推行民商事简易案件(十类案由)起诉状与答辩状文书样式模板及其他案件通用模板、诉答文书证据清单的使用,统一规范诉答文书书写格式与内容,从而更加有利于明确诉讼请求、固定证据、确定争议焦点,为高质高效审理案件奠定坚实基础。

会上,鞍山市中院围绕民商事简易案件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的推行初衷、机制构建、文书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及目前全市两级法院与市律协开展对接情况,作了详细介绍。鞍山市律师协会会长成守印就鞍山部分律师对改革具体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反馈。沈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屹介绍经验做法。辽宁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兴权、沈阳市律师协会会长孙长江、沈阳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杨佩正,分别围绕会议主题作观点交流,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是推动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创新思路,是实现庭审优质化、集中化的助推器,是切实提升初始案件质量的务实举措,全市法官与律师应充分认识这一“小切口”折射出的“大意义”,切实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度参与,用深厚的为民情怀和守正创新的担当,推动改革落地落实,有效提高当事人满意度,有效提升案件质效。

会议强调,鞍山全市法院法官与执业律师应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各司其职,做好当事人的释明与指导工作。法院与律协要成立改革推进专班和课题组,定期通报情况、互动交流、总结归纳。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汇总短板与不足,及时调整与完善。要注重成果转化,适时扩增适用范围,增进普及推广。要藉此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通过会商、互评等多种方式,搭建“亲清”的阳光互动平台,为法治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

鞍山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继军主持会议。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各基层法院院长、两级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莫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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