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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发布业务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2-06-07 14:18 星期二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梁平妮

6月6日上午,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举办“防控化解企业风险,服务营商环境,助力山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山东省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并公布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十大典型案例。

破产管理人是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于2019年9月7日成立,主要开展破产管理人制度政策和法律事务的调查研究,拟定破产管理人的执业准则规则,举办业务培训和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等。

据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李连祥介绍,企业破产不仅包括法律事务,还包括一系列专业性很强的非法律事务,需要多方力量共同协调才可以顺利展开。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是具体破产事务的执行者,对破产制度的实施效果,特别是个案的审理效果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山东省破产管理人行业的自律和服务组织,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集中专业力量制定《指引》,为山东省破产管理人执业提供标准和规范。

《指引》共有条文260条,分为14个方面,涉及管理人在破产程序和强制清算程序工作的全流程,指明管理人相应程序工作的必要环节。《指引》是山东省破产管理人的第一个规范指引,借鉴吸收了省内外同行的经验和成果,具有系统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强等特点,有利于帮助破产管理人提高效率,履职尽责。

为培育破产管理人队伍,提升破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在组织开展优秀履职案例和优秀会员评选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十大典型履职案例评选活动,其中包括济南合创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办理的山东省中鲁建筑集团总公司等五家省属“僵尸企业”破产清算案、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办理的山东颐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八家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案、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办理的山东琴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等。评选标准综合考虑案件疑难复杂程度、办理的特色亮点和新颖性、办理所体现的法律效果、案件办理所取得的社会评价等。该评选得到会员的一致认可,今后将每年评选一次。

此外,为了让会员更全面掌握破产业务的法律法规,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还编纂了《破产业务法律法规汇编》,不仅收集了破产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还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各地法院出台的有关规定,共50余万字。

据悉,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力促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制度良性发展,推动建立一支专业水平高、自律性强、操作规范的管理人队伍,为进一步加大企业挽救力度,提高重整、和解成功率,助力优化山东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助推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责任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