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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迁喜事成愁事 调解助力解纷忧
大连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案例
发布时间:2022-05-19 14:14 星期四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我们两口子经过多年的奋斗和努力终于买了新房,满心欢喜地计划2021年年底能够乔迁新居,经过考量新房装修风格和家人整体需求,最终在某家居馆定制了全屋家具。

按照签订的合同约定,家居馆应在2021年10月20日前完成所有家具的安装,但到期后,我们苦苦等待、几番催促,仍有一部分家具无法到位进行安装。老房子到期卖给了新房主,新房子装好了没有家具,导致我们一家只能在外租房居住,装好的新房空空荡荡,每月的房租让人颇感压力,交涉几次都没有效果。

我们希望对方能够尽快安装家具,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解决?

咨询人:购买家具者孙某

我详细听取了当事人的案件情况和个人诉求后,可以确定以下情况:家居馆未能按约履行家具订购合同,未按时进行交付并完成安装。

这种做法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建议当事人可以与家居馆确定家具安装时间,并要求其赔偿因安装推迟造成的在外租房损失,建议当事人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并将案件情况记录在《矛盾纠纷受理事宜调解转接单》上。

解答人:大连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员杜女士

办理结果:

案件指派人员根据案件类型、申请人位置,将案件指派到距离当事人最近的辽宁省大连市调解协会甘井子代表工作处中华路社区调解员手中。

经多次沟通、调解,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孙某同意宽限家具安装时间;家居馆赔偿孙某两个月房租5000元;家居馆加送申请人价值4000元餐桌一张、餐椅四把;根据前期合同约定,孙某需在家具安装完后配合家居馆将新房作为陈列样板房的条款,将展示期延长,仅限带客户参观不得他用,但家居馆带客户参观需要提前通知孙某。

就此,双方因家具买卖合同无法如期履行产生的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整理  

责任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