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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挂牌督办促进12年土地争议实质性化解 百余户住有所居
发布时间:2022-03-30 09:39 星期三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胡建霞

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12个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某水泥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市人民政府、某房地产公司土地行政行为检察监督案,是最高检专项活动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专案组进驻当地,经31天不懈努力,12年的土地争议最终得到解决,使125个家庭住有所居,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据悉,此案是因土地权属问题无法推进引发行政诉讼,国企职工搬进新居的愿望遥遥无期。对于难啃的“硬骨头”案,检察机关经多方评估论证,强化责任担当,组成专案组集中攻坚克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通报指出,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市政府为解决水泥公司国企职工住房安置问题,将划拨用地34.76亩挂牌出让,某房产公司取得了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公司对于该宗土地按规定进行了开发,但在具体施工时,却在挂牌出让土地毗邻的16.37亩土地上实际开发建设,引起水泥公司不满并发生纠纷,施工陷于停滞,安置住房问题久拖未决。后因水泥公司职工不断上访,某市政府在房产公司不同意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证予以注销。房产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2016年7月,某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对于土地使用权证的变更和注销须有法定事由并依法进行,市政府撤销房产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程序违法,遂判决撤销该行政行为。市政府、水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7年6月,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水泥公司申请再审未获支持,后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2020年10月9日,专案组成员使用无人机进行现场踏勘。

自治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终审判决并无不当,但同时发现本案中政府在被法院撤销行政行为后,再未实际处理,矛盾被长期搁置,因此本案有实质性化解的必要性。遂将此案作为重大案件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被列为第一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挂牌督办案件。

自治区检察院成立专案组进驻当地办理此案,在31天的办案过程中,专案组进行了扎实的调查取证,经与市政府多次对接协调后,促成召开协调会,经过多轮讨论,最终达成解决方案,由房产公司继续开发建设后续的125户国企职工老房改造安置项目,州市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对于项目开发过程中房产公司欠缴的费用应收尽收,并提出先安置后开发,确保工程质量等要求,三方达成一致。2020年11月23日,水泥公司撤回监督申请并向自治区检察院赠送写有“人民检察为人民,实质化解解民忧”的锦旗。

值得关注的是,最高检党组对专项活动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挂牌督办2批45件重大案件,对13个省份进行视频督导;疫情常态化后召开督办推进会,并对挂牌案件承办省份进行集中约谈,压实化解主体责任。编发12个典型案例,在检答网发布问题解答,对各地化解行政争议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指导。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副厅长张步洪介绍,两批45件挂牌督办案件,全部由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包案化解。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案,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关键节点,依法协调解决争议难题。在整个专项活动中,得到实质性化解的案件,领导包案占到44%,切实发挥了“头雁效应”。

“这些案件涉及社会保障、土地登记、房屋租赁、两违整治、征收拆迁等行政争议多发、矛盾突出的热点领域,化解难度大,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专项活动结束时,45件挂牌督办案件全部结案。”张步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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