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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方法指导重整 复产复工实现共赢
发布时间:2022-03-30 09:39 星期三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青海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公司”)所属的玛尔挡水电站系黄河上游第二大水电站,电站装机容量220万千瓦,总库容16.22亿立方米,调节库容7.06亿立方米,是实现西电东送的重要节点工程。

2020年6月15日,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华鑫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为由,申请对华鑫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西宁中院受理该案后,玛尔挡水电站即面临10年一遇的黄河汛情。

面对汛情,西宁中院创新方式方法,克服疫情影响,及时启动防汛现场第三方优选和委托工作,有效确保了基础设施的稳固和下游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完成了严峻的防汛工作。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结束后,为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和企业职工利益,促成玛尔挡水电站尽早复工,西宁中院指导管理人拟定了《华鑫公司破产重整战略投资人评选方案》,成功引入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华鑫公司的战略投资人,并指导双方签订《破产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期间,高票表决通过了新的《重整计划(草案)》。

2021年4月22日,西宁中院依法裁定批准了《青海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了华鑫公司的重整程序。6月24日,全省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暨玛尔挡水电站全面复工。截至7月27日,华鑫公司共计向86家债权人偿付资金47.06亿元,债权人利益得到了最大化保障。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西宁中院积极协调政府、管理人、企业等各方力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华鑫公司破产重整的圆满成功,不仅使得玛尔挡水电站建设全面复工复产,黄河上游防汛工作得到加强,而且让职工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获得最大化清偿。


责任编辑:买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