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治

理论研究

以人工智能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超级计算等一系列前沿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逐渐深入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成为优化治理机制、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推动力。

机制创新构建共治格局。以人工智能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传统社会治理模式下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的分工体制缺乏灵活性,导致各部门之间信息交流有障碍、不互通,降低了社会治理效能。而人工智能具有开放性、流动性等特征,将其引入社会治理领域,可驱动社会治理主体向多元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打破传统的单体发力、孤军奋战的局面,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等各类治理主体共同参与、协同互动的新格局。随着社会治理工作重心的下移及数字政府建设的完善,以人工智能技术为载体,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构建高效、便捷、实用的社会治理体制,对于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法治监管夯实治理根基。人工智能在推动社会治理效能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需要注意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人工智能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主要集中在大数据的采集、分析、应用和共享方面,在此过程中,数据滥用、隐私泄露、算法偏见等方面的风险日益增加,给个人信息保护和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了风险与挑战。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通过法治手段加强对人工智能赋能社会治理的相关技术监管是夯实治理根基的重要手段。针对企业和个人在技术研发和应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社会安全、违背社会伦理的行为,应完善健全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有效约束,让人工智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更好地为社会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服务升级提升治理效能。网络化服务的深度应用已成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关键路径和手段,通过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优化资源配置可以系统性地整合社会资源,提升治理的响应速度和服务品质。甘肃在人工智能嵌入社会治理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成功的探索。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甘快办”等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策咨询与业务办理可实现即时响应与精准引导,提高办事速度,加快办事流程,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在公共安全方面,公安机关依托大数据预警模型对高风险犯罪活动进行智能识别与干预;同时,在社交平台上引入“AI主播”,以端庄亲民的形象开展全天候新闻播报、政策解读及反诈宣传。在基层治理方面,采取“多网合一、一网统管”和“线上+线下”的网格化治理体系和服务模式,群众线上反映问题,智能化平台分析和导流问题,专人线下与群众对接,限期办理,办理结束后采集群众反馈,优化平台建设及服务模式。推进“智慧治理”体系建设,强化人工智能在政务服务、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应用,增强社会治理的预见性、协同性及精准性,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人才强基打造发展引擎。首先,应将人工智能方面的人才培养与发展实际相结合,依托省内高校资源推进相关学科建设,优化专业设置与课程结构。依托丝绸之路信息港等平台,支持高校、企业及政府共建联合实验室和技术转移中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本土化应用,通过“政产学研”一体化的模式,培养兼具技术能力与治理思维的复合型人才。其次,面向政府部门及基层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应用的专题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技术工具使用能力,重点加强对伦理规范、数据保护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同时,围绕智慧政务、公共安全、民生服务等领域,依托“陇原人才”项目引进具备人工智能技术背景的高精尖人才,吸引高质量团队参与地方治理创新,为人工智能赋能社会治理和产业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兰州大学法学院 迟方旭 谷粟)

编辑:迟明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