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国内首例涉数据抓取交易不正当竞争案终审宣判

近日,国内首例非法调用服务器API接口获取数据予以交易转卖案尘埃落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微梦公司诉广州简亦迅公司及深圳分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微梦公司诉请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

法院经审理查明,简亦迅公司非法调用微博服务器向用户端传输数据的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抓取大量后台数据予以存储,并通过其经营的iDataAPI网站对外售卖,售卖的微博数据有微指数、用户个人信息、评论回复、图文等11项,收费标准0.5-2元/100次,根据调用次数收取相应费用,调用次数高达21.79亿余次,非法收入超过2179.79万元。简亦迅公司在每次抓取微博数据时,均通过变换IP地址和微博用户账号等技术手段,以规避微博服务器的反抓取数据防护措施,数据内容不但完全覆盖了微博网页上的相应展示内容,还包含大量微博平台运营管理过程产生的后台服务数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简亦迅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向新浪微博平台经营者微梦公司赔偿20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等。简亦迅公司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广东高院审理后认为,微梦公司对依法依规持有的微博数据享有自主管控、合法利用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权益,简亦迅公司涉案行为有违公平、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扰乱了数据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了微梦公司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结合其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多、采用恶意技术手段、持续时间长、调用微博数据规模巨大、损害后果严重等因素,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迟明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