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近期开展网络交易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查处的10个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主要涉及违规促销、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直播带货销售侵权、“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

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是当前网络交易中最为常见的违法行为,也是北京市此次公布的违法典型案例“重灾区”。此次公布的10个典型案例中,有6个是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案例。

北京婼薇乐护肤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红人库(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立夏梧桐(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中,当事人分别在直播间通过背景板、提示板、字幕等形式表述虚假内容,对产品功效作虚假、夸大宣传以及对商品或服务附加虚假的明星属性,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被处以罚款20万元、10万元、5万元。执法机关依法查处此类违法行为,对有效净化直播带货经营环境,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推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依法合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北京福气连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北京吃客之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价格欺诈案、今天晚安(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价格欺诈案中,当事人在A直播平台售卖的商品与有较高公信力的B电商平台同规格商品进行对比,通过悬殊的价格差,彰显所售商品的价格优势,以及单方面取消顾客订单、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价格承诺,都属于价格欺诈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对前两者均罚款30万元,对后者罚款5000元。执法机关通过打击直播带货行业价格违法行为,一方面,督促商家诚信守法经营;另一方面,也提醒消费者网络购物时避免“踩坑”。

北京花后厨具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案中,当事人在直播销售商品时,主播重复利用“大礼包还剩最后X单现货”“大礼包没有了”等宣传话术,在直播间内传递赠品(“大礼包”)所剩不多的不实信息,诱导消费者下单购买。同时,当事人在直播中展示无依据的被比较价格,并通过口播传递亏本让利的虚假信息,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被处以罚款25万元。执法机关通过查处此类违法行为,规范主播带货时的宣传内容,避免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北京加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直播营销虚假宣传及违规促销案中,当事人横跨多个线上平台,纵向利用线下他人实体店进行多次虚假宣传、违规促销,违法情节较重,被处以罚款95万元。北京奥胖大码服装有限公司直播带货销售侵权商品案中,当事人在直播带货中以超低价销售多款知名品牌服装,涉嫌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执法机关已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北京君尚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刷单炒信”案中,当事人在同一时间销售6台同型号取暖器,但支付方用户名、IP地址、收货人姓名、收货地址等信息完全一致,即同一用户、同一时段、同一IP地址,分多次下单购买同一商品,虚构交易数据,被处以罚款20万元。北京红道电子商务中心发布酒类违法广告案中,当事人发布酒类违法广告,被没收广告费881.57元,并被处以罚款2644.71元。徐建华)

编辑:迟明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