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内蒙古首例网络“套路贷”案件告破

本报讯 记者史万森 通讯员张珈瑞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局打掉一个涉及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等多个盟市的网络“套路贷”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

今年以来,包头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局相继接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推送线索和群众举报线索,反映某汽车贸易公司在多个网络社交媒体平台发布贷款广告,诱骗受害人将车辆过户到其公司名下,随后以实际控制车辆为要挟,强迫受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设置各种名目费用,并刻意制造违约,强行扣车,以索要高额违约金或变卖受害人车辆等方式牟取巨额非法利益。

收到线索后,包头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深入侦查。

经查,以李某为首的不法团伙先后打着汽贸、投资公司的名义,利用低门槛、低利率、无抵押等话术,在网络平台大量投放广告,引诱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等多个盟市的受害人以抵押车辆的形式向其贷款。当受害人有贷款意向后,团伙又以“行业规矩”“惯例”之名,在明确不会扣车的承诺下,诱骗受害人将车辆过户到公司指定人员名下,形成对车辆的实际占有,随后采取刻意制造违约、虚高利息金额等方式要求受害人支付高额违约金,并以GPS跟踪扣车、敲诈勒索等各种暴力软暴力方式讨要债务,或以肆意侵占受害人保证金、变卖抵押车辆等方式牟利,致使近200名受害人遭受重大财产损失。

在充分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后,包头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局组织全局警力,在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等地同时组织收网,将该团伙20名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并查封该团伙成员个人名下房产12套,冻结大量涉案财产。该案件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个侦破的网络“套路贷”案件。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