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观察

浙江象山法院推行执行“一件事”改革

织密车辆查控处置云端“执行网”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陈逸舟

“4天就找到了,你们可真是有‘千里眼’呀!”近日,王某给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被告郑某在与原告王某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后又失约未履行,王某几次催讨未果。承办法官通过执行“一件事”系统“机动车司法查控处置”子场景应用及时查到郑某停放的车辆并予扣押,最终郑某将剩余欠款一次性归还王某。

据了解,以往的车辆查控处置工作由于车辆流动性强、信息缺失、耗时冗长、容易贬损等现实问题,导致出现扣押难、处置难、变现难,影响申请执行人实现自身合法权益,也常常造成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误解。

去年12月以来,象山法院推动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成立改革工作专班,联合县公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出台车辆查控处置“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细化车辆信息查询、在线查解封、多场景协同控制、仓储配送及变价过户等5项职责分工,打造“高效查车、应控尽控、部门协同、及时处置”的车辆“云执行”模式,切实解决“人难找、物难查”问题。

象山法院丰富拓展执行“一件事”多跨应用场景,以泊车环节为办案切入点,全面对接智慧停车管理平台、营运车辆GPS定位系统,搭配交警日常巡查、年检等辅助手段,建立车辆动态预警协作平台,实现一键通发车辆信息、全网查找车辆线索、实时掌握行驶轨迹,推动车辆查控处全流程各环节紧密衔接、可视化监管。收到平台线上反馈后执行人员依照“5分钟出警”制度,第一时间扣押车辆并对处置车辆实行集约化管理,租用第三方仓库作为司法专用仓,搭建专职团队进行监控看管、维修保养、司法网拍等,打造从入库到出库的一站式标准化服务模式,有效提升车辆处置效率和效果。

改革以来,象山法院共接收车辆公共停车位预警637次,成功扣押车辆131辆,同比上升122.03%;成功拍卖65辆,平均溢价率36.89%,车辆处置提速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