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文旅部发文要求加强游客“行踪轨迹”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

切实避免大数据杀熟等侵权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在线旅游市场管理,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在线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要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加强游客“行踪轨迹”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防止超出合理经营需要收集游客个人信息,采取切实措施避免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等侵害游客权益行为。

平台应加强内容安全审核

《意见》提出,应指导在线旅游平台企业强化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审核,对市场主体、行政许可资质等信息进行真实性核验,记录并保存旅游合同履行情况、投诉处理情况。督促在线旅游平台企业及平台内经营者加强审核人员培训、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和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审核,确保平台信息内容安全。

同时,应督促在线旅游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对上架的旅游产品或者服务做好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从预警识别、算法推荐、举报处理、内容审核、风险提示等多环节加强产品安全保障,对涉及游客数量多、容易造成人群聚集、可能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或游客投诉集中的产品提前进行核验。发生突发事件或旅游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助、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

应采取措施避免大数据杀熟

《意见》提出,应指导在线旅游企业及时掌握、严格执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区域性旅游管控政策,科学精准落实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发挥在线旅游企业技术优势,强化旅游热门目的地游客预警监测,支持景区做好门票预约、错峰、限流工作,增强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性。积极配合疫情发生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游客订单退改签等工作。

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引导在线旅游行业企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游客“行踪轨迹”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防止超出合理经营需要收集游客个人信息,采取切实措施避免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等侵害游客权益行为。强化对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产品的监测、发现、判定和处置,维护正常的行业秩序,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文旅部将加强市场监管巡查。建立健全以在线旅游平台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链监管机制,完善网络巡查、动态监测、情况通报、行政指导、行政约谈、问题移交等闭环监管机制,推进在线旅游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秩序。重点巡查在线旅游经营服务信息内容安全、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售卖“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违规利用用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开展行政约谈指导,发现违法行为线索移交执法部门。

企业守信情况拟纳入质量评级

《意见》提出,要加强和改进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实施管理措施,强化信用监管的震慑作用。组织开展企业信用评价,推进分级分类监管。鼓励在线旅游经营者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将守信情况纳入质量等级评定。加强在线旅游行业诚信文化建设,树立一批诚信典型企业。支持在线旅游企业参与“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发挥在线旅游平台的数据优势。

依托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构建业务全量覆盖、信息全程跟踪、手段动态调整的在线旅游信息化监管机制,建立违法线索线上发现、流转等非接触式监管机制。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对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及时督促市场主体进行整改,逐级交办属地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开展在线旅游市场风险监测、识别、分析、响应、处置,及时发布风险提示信息,推动在线旅游平台使用标准化旅游电子合同,按照《旅游电子合同管理与服务规范》的要求,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

文/本报记者 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