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声音

弹窗广告不再“想弹就弹”

《法治周末》记者 管依萌

“最近看新闻、刷视频的时候终于清净了。”近日,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解女士称,平时经常使用的手机软件中弹窗广告的数量相对之前减少了很多,即便是打开软件的时候有弹窗广告,也能在比较显眼的地方找到关闭按钮。

今年56岁的解女士,之前经常在使用手机软件时找不到弹窗广告的关闭按钮,“有时候明明点击了关闭,却还是会跳转到其他软件下载的页面,经常下载无用软件”。

浏览网页,被不时出现的弹窗打断;关闭弹窗,遭遇强制性页面跳转;使用搜索引擎,被广告商“精准锁定”,弹窗广告几乎无处不在。

以后,广告不再“想弹就弹”。

由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9月30日正式施行。《规定》为弹窗信息推送划下9条红线,涉及新闻信息推送、广告推送以及算法等,《规定》明确指出弹窗推送广告信息的,应确保可一键关闭;不得通过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诱导用户点击;应充分考虑用户体验,科学规划推送频次。

明显的关闭按钮成App标配

来自江苏省消保委2021年7月发布的《PC端应用软件网络弹窗调查报告》显示,近八成消费者遇到过网络弹窗问题,多款软件网络弹窗无法“一键关闭”。

《规定》已实施近两周,成效如何?《法治周末》记者尝试打开了多个常用App,部分软件虽然在进入界面时有广告出现,但是均有明显的关闭按钮,点击之后广告随之消失。

尽管新规实施后大部分App都能一键关闭弹窗广告,但一些商家仍在售卖“投放弹窗广告”。《法治周末》记者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搜索“投放弹窗广告”,找到一家标价6000元、196条浏览、10人想要的商品。该商品详情介绍道:“我们是根据客户经常上网,多次搜索浏览相关行业网站,多维度、不定向精准投放广告,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每个IP我们只投放一次。”

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以弹窗广告推送为例,有调查显示,经营弹窗广告获利不菲,投入两万元即可弹窗100万次;有的按受众点击量收费,每次点击收费0.1元至0.3元。一些机构在利益驱动下,主动迎合广告主对低价推广的诉求、平台对短期利益的过度追逐,一些弹窗信息不断触碰法律红线,利用弹窗广告牟利。

“电脑广告弹窗、流氓软件、病毒2345卸载、彻底清理垃圾、拦截、远程服务。”有投放广告的,就有清理弹窗的。在某购物网站上,记者搜索“清理弹窗广告”,即可出现远程清理业务,价格从1到2元至50元不等,月销量最高的商家订单量高达3万余单。

治理汽车弹窗推送适用《规定》

近日,一汽大众就此前纯电车导航弹窗广告事件向公众致歉。一汽大众相关负责人回应,车机消息推送是一汽大众面向车主的关怀行为,并非弹窗广告,同时还声明弹窗主要内容是提醒用户保养、品牌活动邀约等与用户息息相关的信息。

据了解,9月23日,重庆车主刘女士在驾驶新买的一汽大众ID.6纯电车时,车载导航突然出现弹窗广告遮挡了导航信息。网传图片显示,弹窗广告上写着“推荐购车有好礼!单车成交至高可获12000积分即日起至9月30日!”

随后刘女士将自己的驾乘经历发布至网上,引发网友热烈讨论。有网友气愤表示:“如果开车的时候因为关广告出车祸,这算谁的?”“正在导航中突然影响驾驶,万一在不熟悉的岔路口,真要骂街。”也有网友提出建议:“这很危险,可以去投诉,应该要出政策限制一下。”更有网友调侃:“那以后刹车是不是也要看15秒广告?”

随着事件的发酵,一汽大众在就此事致歉时表示,为避免影响用户驾驶,一汽大众已经即刻停止车机弹窗提示信息。

此后,又有博主称奔驰车机也收到了类似弹窗广告。从网传图片来看,这款奔驰车的中控屏出现了位于顶部状态栏的广告,广告内容为推广奔驰的电动车EQE,且广告对下方的导航产生了一定的遮挡。对此客服回应称:“奔驰车机系统本身不会植入任何广告,是不会有广告弹出的,因为车机的系统就是控制车辆的。如果是直接弹出来的广告,可能是车主打开了第三方软件。”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研究中心研究员郭旨龙在接受采访时建议,要明确车企、操作系统和软件开发者对广告投放方式的审核义务,以及违反义务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不合格广告引发的行政监管责任、不适格广告导致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若弹窗信息发布方未提前告知弹窗广告的存在,或利用不公平的格式条款等方式投放足以使车机系统及其中软件无法正常运行的广告,其便存在过错,或需承担一定责任。

针对此事,《人民日报》评论指出:“如果说手机、电脑上的弹窗让人不堪其扰,汽车中控屏弹窗则更加攸关安全,这也是为什么此次事件引发广泛关注的重要原因。”同时表示,“汽车中控屏弹窗看似小事,但其危害不容小觑,需要引起各方关注,呼唤妥善解决。”

《规定》第二条指出:“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是指通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网站等,以弹出消息窗口形式向互联网用户提供的信息推送服务。”

“汽车弹窗广告推送属于《规定》辐射范围,在治理时也适用该《规定》。”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认为。

新规对改善用户弹窗体验有显著作用

在业内人士看来,治理弹窗广告,必须下狠功夫真功夫。

《规定》明确提出,网信、电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协作监管等工作机制,监督指导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依法依规提供服务;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网信、电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广告法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有关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加强对违法违规弹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霸屏广告”、欺骗误导用户点击广告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违规者付出代价,依法斩断灰色利益链,将过度弹窗运营商列入失信名单,坚决打击非法的弹窗行为,对网络弹窗进行规范,不能让弹窗广告“想弹就弹”。

“可以预见,《规定》对于改善现阶段互联网用户的弹窗体验具有显著作用。”李旻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规篇幅较短、内容精炼,其中比较亮眼之处在于:首先是新规的适用范围较广,其次是新规针对性较强。

作为普通消费者,遇到弹窗广告怎么办?李旻建议:首先,根据新规规定,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设立便捷投诉入口,消费者如果认为弹窗推送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点击投诉。其次,用户作为接受该服务的消费者,对于侵犯自身消费者权益或其他个人合法权益的弹窗信息推送服务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诉诸法院。再次,用户作为公民具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现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涉嫌违法犯罪的也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