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全力推进数字检察建设

大数据是工业社会的“自由”资源,谁掌握了数据,谁就掌握了主动权。检察工作也同样如此。目前,检察工作已经步入数字时代,数据正在深刻改变着新时代检察工作,河南省检察机关顺应信息化、数字化时代大潮,把检察大数据战略作为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全力推进新时代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一、数字检察定位是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河南省检察机关把数字检察作为赢得优势、赢得主动、赢得未来的战略之举,促进数字技术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数字检察更好赋能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

一是提升认识,站位要高。在数字化时代的司法实践中,数字技术的泛在感知能力、精确分析能力、高效协同能力在发现犯罪、证实犯罪、指控犯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是为了更好地承担统筹发展与安全政治责任。从大数据监督模型对发现监督线索的有力支撑看,数字检察不仅是法律监督工作的新抓手,而且是改进提升监督能力的关键支点。

二是立足全局,视野要宽。数字检察之所以定位为战略,就是要求我们拓宽视野,站在全局而不是局部的立场,全面而整体地谋划和推进工作。就法律监督职能来讲,“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条线都要运用大数据实现智慧监督。从检察机关整体工作来讲,不光检察业务工作,司法行政、日常管理、后勤保障、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都要建立数据分析研判模型,运用海量数据,指引选、训、管、用,提升科学监督质效。从政法工作整体而言,要通过深化政法协同平台建设和应用,积极推动现有网络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数据壁垒,实现政法网络互联互通,数据融通共用。从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而言,要积极融入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开展大数据碰撞、比对、分析,用智慧监督实现法律监督质效飞跃,从而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三是着眼未来,眼光要远。数字检察战略必然要求进行战略谋划、前瞻思考、系统推进工作。数字技术具有更新升级快、创新迭代周期短的特点,而数字检察资金投入较大,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和长远的眼光,不仅会贻误工作,而且会造成极大的浪费。当前,河南省检察机关要重点抓好三年规划的设计,把未来几年要办好的事情、要研发的项目,规划、布局好,决不能出现工程项目刚上马就落后、刚使用就淘汰的现象。着眼未来也必然要求干在当下,落脚要实。再宏伟的蓝图、再科学的规划,最终都要落在具体的项目上,落在一个个程序、插件、工具的研发使用上,这就要求在设计未来几年规划时,既要眼光长远,还要落实落细落小,不能虚化泛化空化。

二、数字检察核心是业务

业务数据化只是数字检察建设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实现数据业务化。业务工作在数字检察中处于核心地位,深化数字检察战略,既要从“器”的层面,更要从“道”的层面认识到数字检察是法律监督质效飞跃的关键变量,是实现新时代检察工作质的嬗变的科技翅膀。

从内容上讲,要紧贴实际需求。这几年,信息化建设投入很大,但干警获得感并不强,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研用脱节”:开发的产品与部门的需求“两张皮”,甚至是“两条道”。为解决好这个问题,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在决定成立数字检察工作专班的同时,要求专门成立需求组,从专业、实用的角度提出需要,再从数字的、智能的角度作出回答,多征求干警的意见,多听一线呼声,把功课做足,不闭门造车。

从方式上讲,要简洁快捷实用。数字检察、智慧检察的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用信息技术提升办案效率,把检察官从相对简单、繁杂、重复的劳动中解脱出来,让检察官有更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把检察智慧用在法律监督的提质增效上。要坚持把干警口碑作为评判产品优劣的重要依据,认真落实“一屏掌控”“一键智达”要求,通过程序设计简化复杂问题,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三、数字检察原料是数据

数据是数字检察的基石。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数据获取是基本前提,数据利用是重中之重。要激发数据这一生产要素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推动更加精准、有力、高效践行能动检察。

要眼睛向内,盘活内部数据。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大家经常提的一个困难就是数据资源匮乏。而实际上,检察机关内部有很多数据“富矿”,只是大多数时间这些内部数据都处在沉睡状态,其价值没有被最大化地挖掘出来。要通过充分开发、整合、运用检察机关内部办案数据资源,唤醒激活这些沉睡的数据,将之应用到分析研判中,为各办案部门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监督信息。

要强化沟通,联通外部数据。当前,部门间的“信息孤岛”“数据壁垒”问题仍然存在。对此,要依靠党委支持,运用检察智慧,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主动上门推动落实,赢得兄弟部门支持。

四、数字检察保障是人才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河南省检察机关要为人才在数字检察的舞台上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

要突出专业性。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提高数字化思维能力和专业素养是重要前提。特别是技术信息人员,更要加快知识更新,努力跟上前沿、站上风口,不断深化对数字检察规律的把握,提高利用数字技术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本领,力争成为数字检察战略的骨干人才,在检察大数据战略中发挥应有的专业作用。

要培养复合型人才。数字检察人才不光要精通数字技术,还要熟悉法律知识,特别是检察业务知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检察人员也应加强数字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数据运用、模型构建、类案分析能力,向成为讲政治、精业务、懂数字的复合型人才努力。(宋春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