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子女被他人收养,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能否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问: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能否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