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当事人以买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谁承担责任?

问:当事人以买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谁承担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