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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发展并重
专家:数据安全法(草案)勾勒出国家数据安全的整体布局
发布时间:2020-07-07 11:42 星期二
来源:法制网

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期间,数据要素市场在逆势中释放了经济增长新动能,迎来重大发展契机,但潜力与挑战并存,由此产生的数据安全问题也成为事关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全文已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7月5日,在粤港澳数据要素产业化联盟、《数据要素与大国战略》编委会、北京师范大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清华x-lab数权经济实验室联合主办的数据安全法(草案)专题研讨会上,法学专家、经济学专家、司法区块链专家和律师等对草案全文进行了深度解读。

与会嘉宾认为,草案是数据要素国家战略的法制基础,勾勒出国家数据安全的整体布局,将填补政策和法律的鸿沟,明确数据活动的红线。

事关国家主权安全

亟待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数据伴随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

“数据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对其进行专门立法具有丰富的国际国内战略意义。”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博导吴沈括教授指出。

数据已成为数字经济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此前,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正式将数据列为“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要求推进生产要素交换的市场化进程,利好数据资源开放共享、融合应用。

吴沈括认为,目前各类数据活动的全方位融合普及和复杂的数据处理结构,催生了新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伴生了突出的安全风险。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数字经济需要完善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予以保障,同时数字政府和电子政务的升级也亟待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开放利用规则的全面支撑。

“中国发展数据要素产业,实现数字经济持续高速增长,需要充分保护数据权力和权益,应尽快完成数权立法。”清华 x-lab数权经济实验室主任钟宏认为。

填补政策和法律的鸿沟

明确数据安全活动红线

数据安全法(草案)明确提出维护国家数据主权,保护个人、机构数据权益,钟宏认为其将成为数据要素国家战略重要的法制基础。

“数据产业已经形成一个完整产业链,涉及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使用、交付、流通等诸多环节,”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分析后认为,面临政策鼓励数据应用与流通交易,草案填补了政策和法律的鸿沟,把法律跟政策结合得更加紧密。

“数字化转型与数据资源博弈,是当下全球化竞争的焦点。”吴沈括教授对草案进行了全文解读,强调草案勾勒出国家数据安全的整体布局,呈现四个亮点:一是在立法理念上强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凸显了从传统管理思维向现代治理思维的历史性转变;二是在立法技术上关注追求数据安全与发展利益的动态化、流程化平衡;三是在适用范围和规制主体上实现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全覆盖,并强化了中国法律的域外效力;四是在执法机制上突出了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决策和统筹协调职能,旨在确保国家数据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落地。

粤港澳数据要素产业化联盟筹备组组长马臣云指出,草案的另一个重要意义在于,明确了数据活动的红线是什么,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推动数据共享,发现数据价值。

数智经济迎来制度红利

各地提早规划政策支持

草案明确国家发展数据驱动的数字经济,包括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各省应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家将培育数据交易市场,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数据安全开放。

“由此看来,地方发展数据产业、数据智能经济,也将迎来重大制度性红利。”钟宏称,地方政府正在联合清华x-lab数权经济实验室,研究搭建数据确权流通监管沙盒,探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据要素治理体系。数据安全法出台后,数据要素国家战略的制定与实施将有法可依,浙江、广东都已出台相关政策,各地政府应提早规划,尽快出台数据产业与数据智能经济的扶持政策。

麻策建议,“数据安全法出台后,大量合规体系需进一步细化。”对于数据服务商而言,在数据控制、网络运营、数据风控等环节,应尽快了解并规范业务流程,符合法规与监管要求。“比如数据安全评估要求,如何处理;数据在处理服务结束之后必须要删除等等,这些要求都是接下来对数据服务商的考验。”

草案强调建立数据安全保护体系,提出建立健全国家数据安全协同治理体系,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个人,共同维护数据安全和促进数据经济发展。马臣云建议,可以用司法区块链赋能数据确权与数据流通,探索数据链上治理体系。(王婧)

责任编辑:邢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