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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科技全面赋能法律领域
推动立法科学化助力知产保护实现智能审判
发布时间:2019-11-29 09:59 星期五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科技与法律的结合,产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法律行业也由此迎来了最深刻的变革。

消费者遭遇与商家的纠纷,可以选择网上调解,节省包括时间与精力、金钱等在内的大量成本;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在屏幕上刷脸就签,数据上了“链”就无法篡改,还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

人工智能审核合同已达神速,实验证明,需要8名律师花费一周时间审核的600份合同,在人工智能这里不过1秒;

纠纷案件的走向可以通过运算风险值等科技手段进行预测,甚至可以自动匹配最合适的律师……

在近日于浙江省杭州市举行的2019互联网法律大会和首届法律科技创新峰会上,包括上述成果在内的许多法律与科技碰撞产出的新生事物被一一展示。与会专家指出,如何应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5G等现代信息技术为立法、执法、司法等赋予新动能,已经成为当前法律界的一个重大课题。

秒杀侵权

2019年,被称为数字经济元年。数字技术迎来突破性发展,而其在多个法律领域的应用,更是被证明能量巨大。

在刚过去不久的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狂欢节上,黄牛露头被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遭狙击的戏码频频上演,其背后就有着科技与法律相结合的力量。

“你们还看得到我吗?”在11月11日的凌晨,一名女主播哽咽着向粉丝们问道。

据统计,当时有超过10万个直播间同时开播。在如此重要的直播带货时刻,这名女主播所带的货却在出现后的瞬间被封杀了。原来,她在直播中向粉丝推荐的衣服因涉嫌假货,被阿里知产保护科技大脑一击而中。这件衣服的商品链接被封杀了,其背后的店铺也连着被处罚。

这便是科技带来的好处。据了解,阿里知产保护科技大脑是一套由阿里17年间积累的海量线上线下打假特征库、打假经验聚合而成的算法技术系统,其样本数据总量相当于186个中国国家图书馆藏量。这套系统24小时自动运转,96%的疑似侵权链接在发布的一刹那就已被封杀。

而擅长抢货的黄牛也在与数字科技的对决中败下阵来。11月11日13时,天猫超市推出2万瓶原价1499元的飞天茅台,被消费者一秒抢光。据了解,这个时间段放出2万瓶茅台,瞬间涌入的却有80多万订单,疑似黄牛和真实消费者的比例约为3比1。识别并拦截黄牛的正是阿里安全风控大脑。在11月11日这天,黄牛订单的拦截率超过了99%。

升级法务

除了在知识产权保护、防范和应对黑灰产攻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数字技术还改变着诸多法律领域。

在交易行为随时随地发生的互联网时代,合同签订需要快捷便利。以外卖平台为例,其在全国上千个中小城市招募城市代理商、外卖员工,而各代理商、员工分散各地,原先纸质形式签署代理合同和劳务合同,合同打印、快递、仓储、人力成本开支巨大。

电子签名由此应运而生。通过一个名叫e签宝的电子签名“神器”,饿了么实现了百万级代理商和千万级外卖员工的协议签署,并且应用于新零售场景的商家入驻协议,为饿了么在协议签署和管理上节约了90%以上的成本,效率提升500%以上。

电子签名甚至还具有环保的功效。据e签宝CEO金宏洲介绍,截至2019年6月,e签宝已经服务超过289万家企业用户,个人用户突破2.1亿,累计签章量超75亿次,相当于节省340亿多张纸,少砍伐85万多棵树。

在公司法务审查中,数字技术同样带来极大的便利。在一场由互联网企业进行的实验中,对于600份在线协议,8位专业律师用了一周时间完成审核,而人工智能仅用时1秒,并且在这600份协议中,标记出的问题准确率达100%。

由AI来代替法务进行审核,正在成为一种新趋势。以阿里巴巴为例,其智能合同诊断系统除了极大提升审核效率,实现秒级审核速度,平均准确率也达94%以上,每年相当于节省130人的日工作量。

审慎监管

立法、执法、司法同样因数字科技而改变,且需要应对数字科技带来的诸多挑战。

当前新经济的繁荣与繁盛共存,新型犯罪层出不穷,我们要加快推动数字经济的立法创新纠纷解决模式,运用新技术赋能司法,通过数字技术来探索司法改革的新模式。”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叶民指出,在数字经济不断高速发展的今天,违法犯罪该如何惩治,数据安全如何保障,竞争秩序如何维护,知识产权如何保护种种问题的解决都需要集思广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超英认为,在监管立法上,我们要遵循包容审慎的原则,在坚持底线的前提下,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发展中的问题,在发展中逐步建立和完善规则不断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提出,城市治理的科学化要从城市公共决策、城市立法的科学化抓起,希望丰富“城市大脑”的功能,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来推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新力以杭州互联网法院为例,指出从PC端移到移动端,可以用手机全程打官司,也就是线下的审判移到了移动端上,“而智能审判的功能是在前面的基础之上想要实现的功能,也就是有没有可能将来有一天会实现‘自动售货机式’的裁判,人工智能成为主要的裁判者,而自然人成为辅助者,这将会是一个非常大的进展”。

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原召集人张穹认为,要包容创新和审慎监管,“给予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一定的发展空间”。同时要遵循坚持未来空间原则。“技术引领产业的重塑仍未结束,大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深度应用,未来会出现更大的企业和产业。所以我们现在归置这些互联网法律问题时,一定要留下未来发展的空间,要不断地研究未来新的问题。”

美国RPX公司亚洲区副总裁赵军说,技术发展非常迅速,但法律的理念和规则的制定是相对比较滞后的。“我们可能需要让‘子弹’飞一会儿,才能想清楚商业模式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它的利益回报机制发生了什么变化?我们才好去重新调整和制定一个更加有效的机制。”

责任编辑:李晓慧